河南的一名男子在欠下一屁股賭債后,意圖通過“空手套白狼”的方式來補上窟窿,將貸款買來的車轉手賣掉,卻又不按時歸還貸款,他的這一行為被法院認定為合同詐騙,日前被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去年8月,在一家投資公司上班的河南男子梁大偉到上海去賭博,一下子輸掉了一百多萬,這些賭資他大多數是從他人那里借來的,到了約定的時間,債主都來跟他要債,讓他狼狽不堪,他就想到哪里去弄點錢來應應急。這時,有人指點他說可以通過貸款買車的方式套現,只要還上一二期的貸款,就不會認定為詐騙。他一聽覺得這一“主意”可行,就開始了他“空手套白狼”的行動。

  此時,他自己手上一分錢也沒有,但他先找到了一名愿意借錢給他的墊資人,借了10萬塊錢,這些錢可以用來支付購車的首付款。他從一家4S店購買了一輛總價25萬余元的轎車,除了付掉10萬元的首付及稅費外,還辦了抵押貸款15.5萬元。他在提車時與4S店約定,將車輛的行駛證和產權證放在店里,次日一起去辦理車輛抵押手續。

  但第二天4S店的工作人員打電話給他,他謊稱有急事要處理,推遲個一二天。其實,他早有打算,提車當天,就去辦理了車輛上牌手續,并謊稱將車輛的行駛證遺失,去補辦了相關的證件,接著馬上將車開到交易市場,以18.9萬錢將車出手。賣車款到手后,他除了歸還墊資人的墊資款外,將剩下的8萬多元用于還債和消費。

  而另一邊,4S店的工作人員多次聯系梁大偉去辦抵押手續,但他總是找借口拖著不辦,后來干脆連電話也打不通了,車上裝的GPS也失去了蹤跡。4S店到車管所查詢了相關信息,才發現車輛已經被過戶到他人名下,車輛貸款也只歸還了二個月,于是向警方報了警。

  吳江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梁大偉在沒有實際履行能力的情況下,采用借款支付首付款并辦理貸款后將貸款車輛出賣于他人的手段,騙取被害單位現金人民幣15萬余元,其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依法應予以懲處。(文中人物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