罌粟殼,也叫大煙殼,具有鎮痛、止咳、止瀉等作用,只被允許用于醫藥行業,我國法律明令禁止將其使用在食品中。但是,有了藥物身份作為保護傘,罌粟殼“誤入歧途”,被一些不法商家利用,偷偷加入食物之中,使食物變得尤其鮮美,以此換來顧客“上癮”般的光顧。近日,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集中審理了一批在售賣食物中添加罌粟殼的案子,五起案件的7名涉案人員均因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受到了法律的懲處。

  大陳在盛澤鎮開了一家牛肉面店,這家小店已經經營了三年有余,每天都能賣掉兩三百碗面,可以說是生意紅火。殊不知,大陳有一個只有他自己知道的秘密,就是在牛肉面湯里加了一種特殊的“大料”,里面含有罌粟殼。

  原來,大陳有個姓羅的師傅,以前是在湖北襄陽開店的,大陳在他店里當了一個月學徒。有一次,羅師傅在酒桌上提起,自己面館燉湯所用的“大料”里含有罌粟殼。大陳把這件事記在了心里,來到盛澤鎮自己開面館以后,便去湖北襄陽調料市場買了羅師傅口中所說的神秘“大料”。每天晚上,大陳會先用雞骨頭熬一桶湯,到了第二天早上,他就會把 “大料”連同八角、花椒等加到湯里,煮成一鍋濃郁的高湯。在大陳的面館里,每種面都會加上這種“令人上癮”的高湯。

  8月16日上午,接到匿名舉報的警察來到大陳的牛肉面館,對他熬制的高湯進行了 “罌粟檢測試劑盒”檢測,均呈陽性。歸案后,大陳對于自己在食物中添加罌粟殼的行為供認不諱。最終,大陳因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吳江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其他的6名被告人也受到了相應的刑罰懲處。(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