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女非親生 當庭互毆罰二萬
發布時間:2016-10-25 瀏覽次數:469
日前,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在審理一起撫養費糾紛案件時,因被告王剛懷疑女兒不是親生,與女兒的母親江梅、女兒的外婆秦某相互辱罵、撕打,造成庭審被迫中止。王剛和江梅被法院以妨礙民事訴訟各處以10000元罰款。
該案原告王女今年5歲,被告王剛與王女的母親江梅自2011年開始同居,直至2014年分居也未辦理婚姻登記手續。
江梅帶著女兒離開王剛后,因為沒有經濟收入生活陷入窘境。年初,江梅以王女的法定代理人身份將王剛訴至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要求王剛履行生父的撫養義務,每月支付撫育費1000元。
庭審那天,王剛的母親、江梅的兄長、朋友都來到法院,雙方怒目對視,一觸即發。
庭審中,王剛說王女不是自己的親生女兒,要求進行親子鑒定。原來王剛年初做了精子檢查,自己先天性無生育能力。
雙方發生激烈爭吵 ,繼而撕打,王剛母子和江梅打成一團,對法官的制止置若罔聞。
由于王剛和江梅的行為嚴重擾亂法庭秩序,構成妨害民事訴訟的違法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的規定,法院對二人分別作出罰款10000元的處罰決定。
處罰后,雙方均認識到自己的過錯,達成庭外和解,確認王女與王剛無親子關系,江梅申請撤訴,不再向王剛索要王女的撫養費(當事人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