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是避風的港灣,承載著人們的親情、幸福和對生活的美好愿望,所以對房屋裝修大部分人還是慎之又慎。可因為費用的問題,更多的戶主喜歡找一些沒有從業資質的私人裝修隊來裝修,畢竟省點錢還可以多購買一點家用品。可是金壇有兩位戶主卻吃了這方面的虧,不僅僅房子沒有裝修好,錢也被“騙”走了……近日,金壇法院對該起涉嫌合同詐騙一案予以公開宣判。

  王某在金壇開了間家裝設計工作室,說是工作室,實際上卻沒有營業執照和相應資質,而且還是“光桿司令”。平日,接到活后,王某按照客戶的要求自行設計圖紙,然后再聯系一些散工去施工。如此這般,王某生意還算可以,但慣于大手大腳消費的王某卻仍是入不敷出,而且還經常借高利貸周轉。看著高利貸“驢打滾”式地與日俱增,王某心里琢磨一番,決定從客戶的材料款下手。拿了東家的材料款去還債,再去拿西家的材料款去給東家買材料,如此拆東墻補西墻的方式,王某卻樂此不彼。

  2015年,王某分別接到周某、林某兩家的裝修業務。房屋裝修一半時,王某聲稱自己可以弄到比市面價格便宜很多的家具,為了爭取到周某、林某的信任,王某還提出來與他們簽訂《家具購買合同》。在王某的“忽悠”下,周某和林某共拿出293000元給王某用代購家具。拿到錢后,王某從未去看過家具,而是將錢還了欠債、支付了拖欠的材料款,還給自己買了個蘋果手機、筆記電腦、數碼相機等,近30萬元的家具款就被如此“消費”一空。

  “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沒有錢了就沒有辦法給周某、林某繼續裝修,面對周某、林某的多次催促和質問,王某玩起了“拖”字戰。至案發時已經一年多了,周某、林某的房屋仍舊沒有裝修好,家具的影子更是沒有看到。意識到不對勁兒后,兩人終于報了警……案發后,王某親屬積極退賠了周某、林某的損失。

  金壇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了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八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