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高港法院開庭審理一起盜竊案件。與以往不同的是,該案被告人是一名95后,曾先后流竄多地實施盜竊。該院邀請當地中學初一新生近200人旁聽庭審。庭后,法官還對現場的學生進行生動的法制宣傳教育。

  該案被告人葉某,是一名95后。2015年因多次盜竊,先后被山東章丘法院及泰州高港法院判刑。今年6月,葉某刑滿釋放后,再次盜竊被抓。

  在法庭陳述階段,葉某供述上大學期間曾盜竊同學的筆記本電腦、手機等物品,養成不良習慣,被判處刑罰后離校。在緩刑考驗期內仍盜竊,被撤銷緩刑,數罪并罰。此次盜竊是在刑滿釋放后一個月內實施,成了名符其實的慣犯。法官由此告誡同學們在校期間不要有小偷小摸的行為,一旦養成習慣則很難改正,終究會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近年來,高港法院積極延伸審判職能,定期組織法官到學校開展法制講座,加強對在校學生的法制教育;以法院“開放日”活動為契機,組織中學生參觀法院,通過宣傳展板、圖片展覽,對學生進行普法教育;同時選取對青少年具有普遍教育意義的典型案例,邀請中學生觀摩旁聽庭審,由法官結合具體案情以案說法,使學生們充分感受到法律的威嚴,充分認識犯罪行為的危害性,遠離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