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蘇州訊:“那把刀砍傷了被害人,也砍傷了我父母的心……”法庭上,年僅17歲的樊嘯后悔的最后陳述讓每一個人感到心痛。本來只是朋友間的一件小事,卻因為過量飲酒,致使他手持菜刀、不顧一切地砍向了自己昔日的同學。

2007103晚,樊嘯、許杰與女同事張某在蘇州市吳中區木瀆鎮的一家快餐店吃飯。平時從不飲酒的樊、許二人當晚興致很高,不知不覺竟喝下了十幾瓶啤酒。這時,與張某同宿舍的韓某恰巧路過,兩個姑娘便在一旁聊天。已經有些喝過了頭的許杰對她們沒完沒了的談話感到很不耐煩,隨口對韓某嚷了一句“滾一邊去”,雙方因此發生口角,許杰甩手打了韓某一巴掌。韓某被打后覺得十分委屈,丟了面子,便立即回去找同事趙潞、馬永超幫自己討個說法。

沒過幾分鐘,趙潞和馬永超就氣勢洶洶地趕到快餐店,指責許杰打了韓某。樊嘯見來者不善,忙上前幫著許杰,雙方就這樣你一句我一句爭執起來,很快扭打在一起。樊嘯乘著酒勁,轉身跑進快餐店廚房間,拿起一把菜刀沖了出來,許杰見狀也順手抄起手邊的一只方凳追出店外,兩人對準趙潞、馬永超進行瘋狂的砍、砸,馬永超受傷后逃跑??匆姖M地鮮血,許杰醉醺醺的頭腦此時才清醒過來,連忙將受傷的樊嘯和趙潞送進醫院。最終,趙潞因外傷致左尺骨骨折,馬永超因外傷致枕部頭皮創口長達8.7CM,樊嘯自己手部也受了外傷。

發生打斗的四人均來自山西省運城市鹽湖區,案發前一個月剛由當地勞動部門安排至蘇州市新區某電腦有限公司工作,四人讀書時就已認識,平時關系尚可。案發后,樊嘯和許杰的父母從家鄉千里迢迢趕到蘇州,想盡辦法籌錢為趙潞、馬永超治療,前后共賠償各項經濟損失合計人民幣29000元。作為被害人,趙潞和馬永超也承認自己有不對的地方,并表示愿意原諒樊嘯和許杰,在法庭上請求法院對他們從輕處罰。據此,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樊嘯和許杰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