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車上路行駛尚未合法
作者:金永南 趙學新 發布時間:2008-04-24 瀏覽次數:1533
本網南通訊:隨著汽油的漲價,不使用汽油的電動汽車逐漸受到人們的青睞。近日,筆者在通州市偶然發現有一輛未上牌的小轎車在道路上行駛,經仔細觀察,竟是一輛電動汽車,遂對其產生了好奇。該電動汽車外形與奇瑞QQ相仿,可以乘坐四人。經咨詢經銷商,該車售價在3萬元,每小時可以行駛
筆者經上網查詢,目前電動汽車由于未出臺國家標準,尚不能上牌,那么其上路行駛就存在是否合法的問題。國家曾出臺過電動自行車的行業標準,規定時速不得超過
由于電動汽車不好上牌,則不好交納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因此,如駕駛電動汽車發生交通事故,駕駛人將承擔賠償責任,而得不到保險公司的賠償,其駕駛的風險將遠遠大于機動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的規定,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電動汽車雖然不使用汽油,但其具有動力裝置,顯然應當屬于機動車的范疇。因此,電動汽車未領取行駛證即上路行駛,則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