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下,“春風行動”頻頻涌動,推進執行工作任重道遠,作為一院之長,抓好執行工作責無旁貸。著眼當前,執行工作要做到奮發有為,務必要在三個方面動真功、投硬功、花細功,才能順民心、合民意。

 

“三化”并舉,加強執行力量

 

優化隊伍。要配齊、配強執行人員,把工作踏實、年富力強的人員充實到執行隊伍中去,特別要挑選政治素質好、業務水平高、管理能力強的同志作為執行工作的“領頭雁”,為帶好整個執行隊伍、有效開展執行工作打牢基礎。

 

強化素質。要結合執行工作實際,切實解決執行干警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以開展“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主題教育活動為契機,狠抓紀律作風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執行業務培訓,促進執行人員嚴格執行、公正執行、規范執行和文明執行。

 

硬化投入。要不斷改進執行裝備,為執行機構提供專用車輛,配備攝像機、數碼相機、錄音筆等必要辦案用品;合理使用辦案經費,及時解決執行人員外出辦案的食宿費用;抽調專門法警配合執行人員開展執行工作,及時保障需要,確保緊急執行時能夠拉得出、打得響。

 

“三新”同創,健全執行機制

 

創新聯動機制。積極爭取黨委、政府的支持,在各鎮、區設立協助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辦公室,聘請基層綜治干部、村(居)委會治保民調干部擔任協助執行聯絡員,健全基層協助執行網絡,通過提供線索、互通信息等途徑,努力解決被執行人難找、執行財產難尋、執行案件難辦等問題,進一步加大執行合力,壯大執行聲勢,提升執行效果。

 

創新威懾機制。充分利用廣播、報紙、電臺等媒體宣傳執行方面的法律規定,向社會公布重大典型案例的執行情況,曝光“老賴”名單及被采取強制措施情況;主動與相關部門溝通聯系,對被執行人融資、消費、信貸、投資等行為實施限制和制裁,敦促其履行義務;配合公安、檢察機關依法打擊抗拒執行的違法行為,選擇一些典型案件,公開處理,擴大宣傳,進一步加大震懾力。

 

創新能動機制。進一步深挖潛力,在執行局以及各人民法庭組織開展執行工作“擂臺賽”活動,調動執行人員辦案積極性,采取兼顧結案數、結案方式等指標的辦法,實行量化考核,按積分高低排名,逐月通報個人實績,按季分析執行質效,并與年終考核、評先評優、晉職晉級掛鉤,不斷激發工作熱情,促進執行法官能動執行,徹底杜絕消極執行、延遲執行等現象發生。

 

“三點”齊抓,提升執行效果

 

圍繞關鍵點。以突出重點案件提升效果。重點圍繞申請執行人為特困群體的案件、涉及農民工工資、建筑工程款等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案件、重復信訪以及有財產可供執行但因種種原因未執行的案件等,嚴格執行定承辦人員、定督辦領導、定執行措施、定執行期限、定目標責任、重點案件領導包案的“五定一包”的工作責任制,堅決做到執行措施窮盡、執行線索窮盡、思想工作窮盡,力求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找準切入點。以強化監督檢查提升效果。建立執行案件“周督辦”制度,每周組織召開一次督辦會,由執行人員匯報在手案件執行情況以及本周執行工作安排,執行局負責人通報上周執行工作督查情況,促進執行效率和質量的穩步提升。選擇重大典型案件,組織開展“陽光執行”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檢察機關人員參與重大案件的執行活動,現場支持、監督執行,增強案件執行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

 

突出著力點。以優化結案方式提升效果。推行釋法說理式執行,把做好被執行人思想工作作為執行說理的重點,明之以法,曉之以理,言明利害關系,促使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義務,或促成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和解協議,著力體現“服務、溫暖、保障”。對確實無法執行的案件,及時向申請執行人說明情況,交代中止執行或程序終結的依據和理由,努力使當事人接受法院的執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