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近日,沛縣法院以介紹賣淫罪判處二十五歲女子張美有期徒刑五年,罰金10000元。

法院查明,張美是四川省開江縣某村村民。二十歲時為找網友來到江蘇沛縣,誤識當地地痞,幾年后從事起了介紹賣淫的勾當,在介紹賣淫活動三次后被公安機關抓獲。

法院審理認為,公訴機關指控張美麗犯介紹賣淫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構成介紹賣淫罪,遂做出對張美有期徒刑五年,罰金10000元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