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恨情人小氣 賓館實施盜竊
作者:顧亞玲 徐麗麗 發布時間:2008-04-17 瀏覽次數:1270
本網鹽城訊:近日,鹽都區法院審結了一起盜竊案件,案件當事人周某僅為年僅19周歲的女孩,因為一時貪念將手伸進了情人的包里,判決周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并處罰金一萬二千元。
周某與徐某系情人關系,在
經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究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盜竊罪。考慮到周某在庭審中能自愿認罪,可酌情從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作出了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