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隊伍管理、審判管理、行政管理這“三項管理”,是提高法官司法能力的根本途徑。

 

一、強化隊伍管理,提高法官隊伍整體素質

 

強化隊伍管理,提高法官隊伍的整體素質,是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和水平的關鍵。首先,要加強領導班子建設,提高班子駕馭法院全局工作的能力。具體來說,領導班子要緊密聯系法院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樹立科學發展觀,自覺運用黨的建設的最新理論成果指導法院工作的實踐;善于站在全局的高度,解放思想,開動腦筋,勇于探索,不斷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進一步強化"公正與效率"主題意識,秉持"三個至上",加強對法院工作規律和審判工作規律的研究,強化管理,發揮引導、示范和帶頭的作用;進一步強化敬業、創新和務實的精神,以良好的精神狀態,團結一致搞好各項工作,開拓進取探索審判方式改革的新思路。其次,要注重能力培養,提高法官的崗位實踐能力。注重法官的能力培養,提高法官司法服務的能力,除了要加強教育培訓的力度外,還要在提高法官的崗位實踐能力上下功夫。法官的駕馭庭審能力、調解疏導能力、適用法律能力、分析判斷能力、協調綜合能力等都需要在實踐中才能得到提高。要通過給法官定任務、壓擔子、教方法、傳經驗,給其提供一個發展的平臺和空間,放手讓法官大膽實踐,在實踐中成長、提高。第三,要改進教育方式,提高法官自律水平。一方面,要堅持建章立制,推進制度創新,形成一整套更加科學、民主、公正、高效的司法體制和機制,使法院從自我約束性質的司法行為,逐步發展到以體現制度基礎上的他律。用嚴格的制度(含獎懲制度)來規范法官的言行;另一方面,法官的自律水平還必須與當前的"三項重點工作"相結合,以司法核心價值觀為導向,把公正、廉潔、為民的理念落實到法院各項工作之中,讓人民群眾滿意,促進司法公信力的提高。

 

二、強化審判管理,提高審判工作質量效率

 

強化審判管理,不斷提高審判工作的質量與效率,是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和水平的重點,也是審判工作服務大局的具體體現。一要堅持以審判工作為中心,切實履行各項審判職能。二要嚴格落實審判質量效率考評體系,建立科學協調的審判秩序。按上級法院的要求實施一系列審判質量和效率的考評體系,使各項審判工作都立足這一考評體系。把審判績效作為評價一名法官工作的主要標準,激發法官提高司法能力的熱情和積極性。在實踐中,還要不斷研究案件質量和效率的內在規律,積極探索提高案件質量和效率的有效方法,切實穩步提高案件的質量與效率,繼續優化各項考核指標,以優質的審判業績為中心工作服務。三要落實司法為民各項措施,積極推進社會管理創新,注重發揮調解功能,從源頭上解決矛盾糾紛。

 

三、強化行政管理,提高服務審判工作水平

 

強化行政管理,不斷提高服務審判工作水平,是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保障。一要強化對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考核。強化對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考核,有利于掌握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有利于發現司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及時予以糾正,有利于督促法官更好地履行職能。二要強化各項基礎性工作,不斷提高司法行政服務保障能力。堅持科技強院促發展,管理創新增效益,圍繞服務審判工作這一中心,瞄準辦公自動化、管理信息化、安防科技化的目標,高點定位,超前謀劃,全面推進,以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服務,保障審判和執行工作規范、高效、安全、有序地運行。三要強化整體意識,營造團結協作的團隊精神。一方面要通過有效的管理措施來抓好平衡、抓好協調,形成上下聯動、整齊劃一的運行機制,另一方面要通過爭先創優競賽來強化干警的整體意識、大局意識,營造團結進取、敬業奉獻、昂揚向上的精神風貌和工作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