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開發區法院公開審理宣判聚眾飆車案
作者:何豪 發布時間:2016-09-09 瀏覽次數:916
9月7日上午,淮安開發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孫某資、曹某磊等七人危險駕駛罪一案,并于當庭作出宣判,以危險駕駛罪判決其中四人4個月拘役,并處罰金4000元;三人3個月拘役,并處罰金3000元。七名被告人均表示服判。
2016年8月11日晚,被告人湯某川通過微信群中提議當晚到翔宇大道進行汽車加速測試,被告人高某霄等人響應。當晚22時21分,孫某資等七名被告人駕駛各自車輛至淮安市翔宇大道與深圳路交叉路口附近集合,并沿城市主干道翔宇大道由北向南行駛至枚皋路大橋。行駛過程中,七名被告人駕駛車輛超速追逐競駛,并快速超過道路上其他正常行駛的車輛,其中部分被告人未懸掛車牌照并且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規定闖紅燈,其中被告人高某霄系無證駕駛。經過鑒定,各被告人所駕駛車輛的車速峰值高達125Km/h-147Km/h之間,他們的行為已觸犯刑法,最終以危險駕駛罪追究刑事責任。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即俗稱的“飆車”行為,是一種嚴重的危險駕駛行為。我國刑法將酒駕、追逐競駛等危險駕駛行為納入犯罪范疇,就是考慮到危險駕駛行為可能給社會帶來的危險性。 “飆車族”們也許不曾想過,自己一時的“速度與激情”,就可能毀了自己和別人一生的幸福。本案中,七名被告人為了滿足個人愛好,尋求心理刺激,炫耀車技,儼然將城市公共道路當成了私人的競技場。七名被告人中,有人無證駕駛,有人未按規定懸掛牌照,在城市的主干道上,無視其他正常行駛的車輛,駕駛改裝的機動車輛實施互相追逐、超越其他車輛、嚴重超速、任意闖紅燈等一系列危險行為,給其他駕駛員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心理恐慌,也給該道路的公共交通安全制造了危險,一旦發生事故,后果不堪設想。此案對社會公眾也是一個警醒。法官提醒:公共道路不是賽車場,也不是競技場,任何沖動和疏忽都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遵守交通規則,安全文明駕駛,是對自己負責,對他人負責,也對社會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