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沈某萬萬沒有想到,偷到手的錢還沒有捂熱,就馬上落入了法網,驗證了伸手必被捉那句老話。2008121日上午,市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被告人沈某盜竊一案,并當庭作出宣判。被告人沈某因犯盜竊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

200712514時許,某單位工作人員小李剛倒完垃圾回來,發現自己放在二樓辦公室的皮包不見了。接著,她在衛生間里找到了自己的包,但里面的人民幣3014元已經不翼而飛。她想起剛才有個陌生男子急匆匆地下樓即意識到失竊了。于是,她迅速報了警。

那不速之客正是有盜竊前科的沈某,此時的他為了早點脫身,急急如漏網之魚,惶惶如喪家之犬。無巧不成書,前來上班的王先生和張先生正好撞見了神色慌張的沈某,他們覺得那陌生男子形跡可疑,便駕車追了上去。在育才路追上了沈某,發現他上衣口袋鼓鼓的。沈某知道要穿幫,但他不甘受縛,沒命地狂奔。在市民們的圍追堵截下,最后,跑得腳軟筋酸的沈某只好乖乖就擒。

案發后,贓款已追繳,并發還與被害人。

對上述一審判決,被告人沈某表示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