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宿遷訊:“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暉”,這首家喻戶曉的詩句,曾感動多少拳拳之子,就是沒有感動被執行人王某那顆不知報恩的心。200823,被執行人王某因拒不支付申請人王某之父贍養費,泗洪縣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執行人王某實施司法拘留。

2007122,王某的父母因其子拒不贍養老人提起訴訟,經泗洪法院孫園法庭判決后,王某拒不履行法院判決。2008127,年近八旬的王父穿著單薄的衣服冒著寒風來到法院申請執行。

泗洪法院執行局執行員劉軍在接辦案件后,了解到被執行人王某不但沒有按照法院判決及時支付其父母贍養費而且經常進行打罵騷擾,立即與組里的其他同志研究對策,制定執行方案。

200823清晨,執行局干警魏泉清、劉軍、孫虎等冒嚴寒到被執行人住所查詢被執行人下落,被執行人有所察覺后逃匿。200824清晨,執行局干警又再次冒嚴寒到被執行人住所查詢被執行人下落,被執行人沒有想到執行干警如此執著,被執行干警堵在了家門內,但被執行人情緒激動,不斷辱罵其父親。在執行干警對其當場說服、教育無效后,被執行人被我院強制司法拘留。

被拘留后,王某主動向執行人員承認錯誤,表示愿意用糧食折抵贍養費用,執行局干警又馬不停蹄地趕至被執行人家中將執行標的執行到位。當王父接過執行款時,禁不住老淚縱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