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門市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2011年1月7日在海門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

  海門市人民法院院長 邱建國

  

    各位代表:

  現在,我代表海門市人民法院向大會作工作報告,請予審議,并請市政協委員和其他列席人員提出意見。

  2010年工作回顧

  2010年,在市委的堅強領導、人大的有力監督和上級法院的正確指導下,在政府、政協及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以爭創“全國優秀法院”為動力,緊緊圍繞創建“一流隊伍、一流業績、一流管理、一流經驗”的奮斗目標,結合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將實現公平正義與時代特征、社會需要相融合,忠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神圣使命與職責,在服務海門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和實現法院自身發展方面取得了新的顯著成績。全年共受理各類案件9257件,審結   9166件,法官人均結案208件。

  一、堅持“和諧司法”導向,充分發揮審判職能,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卓有成效

  一年來,我院始終堅持“審判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一”的工作思路,充分運用司法手段,有效協調各種社會關系,減少矛盾和沖突,努力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平有序的法治環境。

  一是加強打擊各類刑事犯罪,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全院共審結一審刑事案件498件,判處罪犯760人。始終保持對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犯罪活動的嚴打態勢,審結故意殺人、綁架、搶劫、涉黑涉惡、毒品等犯罪案件52件77人。嚴厲打擊經濟犯罪,審結生產銷售偽劣商品、走私、詐騙、虛開增值稅發票等犯罪案件22件36人。精心審結被告人施家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依法判處被告人施家川有期徒刑十八年,罰金人民幣一百五十九萬元。嚴厲懲處職務犯罪,審結國家工作人員貪污、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等犯罪案件14件14人。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對具有法定、酌定從寬情節的,依法從寬處理、酌情考慮,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減少社會對立面。

  二是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推進“長安海門”建設。圍繞“無毒社區”創建,由院長擔任審判長公開開庭審理一起在校大學生參與販毒案,組織社區居民、相關特定主體參加旁聽,擴大了法制教育面。探索刑事和解新機制,積極化解矛盾糾紛,全年共和解16件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賠償金額176萬元。積極參與社區矯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嚴格對刑事案件被告人審前調查評估,規范了非監禁刑與社區矯正工作的銜接。探索預防犯罪新舉措,完善了中、小學法制副校長、緩刑幫教等工作機制,建立起科學的青少年犯罪防控體系和人性化、社會化、網絡化的“三化”幫教新格局。

  三是加強訴訟調解和“訴調對接”工作,健全大調解工作機制。全院民商事案件調解撤訴率達83.4%,同比上升7.35%。將公序良俗引入民商事審判,在法律框架內充分運用民俗習慣有效化解訴訟糾紛。悉心調解百歲老人徐連文與三子女贍養費糾紛一案,“車載法庭”開到老人家中,百余名群眾現場旁聽,真正起到了“調解一案、教育一批、和諧一片”的積極作用。探索人民調解、邀請協助調解等“訴調對接”新途徑,極大提高了審判的質量和效率。我院“訴調對接”工作及“速裁機制”得到了上級領導的高度肯定,被南通市委政法委授予“政法工作創新獎”,相關工作經驗在全省法院系統內予以推廣。

  四是加強涉訴信訪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不和諧因素。全年共處理人民來信116件,接待群眾來訪322人。對市委、省、市法院等上級機關交辦的一批涉訴信訪案件采取定時間、定人員、定領導、定責任、包案處理的“四定一包”等措施進行了集中清理。針對上訪者的實際困難,與黨委、政府進行溝通協調,落實救助措施,并加強教育疏導,促使其息訴罷訪,使一批長期上訪者反映的問題得到了有效解決,一些隱藏的矛盾得到了排查化解。在上海世博會、廣州亞運會舉辦期間,加強息訴穩控工作,有效維護了社會穩定。

  二、堅持“大局司法”理念,圍繞市委中心工作,促進經濟社會全面發展業績突出

  一年來,我院緊緊圍繞市委提出的“全力決勝'十一五',進軍基本現代化”的工作主題,完善能動司法工作舉措,以最佳方式和途徑,最大限度地實現審判工作為市委中心工作服務的效能,合理地解決糾紛,化解矛盾,促進經濟社會的發展進步。

  一是完善市場主體權益的司法保護,服務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全院共審結民商事一審案件6092件,解決爭議標的總額7.1億元。繼續開展“法官聯絡基層”活動,主動走訪多家民營企業。工業園區法庭舉辦“法庭服務家紡企業發展座談會”,向家紡企業發放審判服務聯系卡。引導金融企業規范運行,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全年共審理金融合同糾紛45件,有力保護和促進了金融市場的交易安全和良性發展。加大商事案件審判力度,精心審結天龍化工廠與某保險公司保險合同糾紛一案,為企業挽回經濟損失數百萬元,幫助企業避免因發生車間爆炸而可能造成的經營困頓。

  二是完善資源環境的司法保護,服務生態型城市建設。審執結各類環保訴訟、行政非訴執行案件12件。精心審理海門某化工廠高度危險作業損害賠償糾紛一案。該案系被告運輸硫酸途中因波紋管破裂,導致硫酸大量泄露,嚴重污染了地表環境,從而引發侵權訴訟。針對該類新型案件的審理,我院不斷更新審判理念,及時總結工作經驗,進一步強化了司法保護環境資源的工作意識。隨著環保類糾紛的日益增多,我院通過建立、健全相關案件的應急處理預案、信息預警處置機制以及重要輿情引導機制等措施,把服務生態型城市建設擺上議事日程。

  三是完善農民權益的司法保護,服務現代化新農村建設。審結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宅基地糾紛等涉農案件      68件。制定了《加強人民法庭建設為經濟社會發展穩定提供司法服務的實施意見》,從立案、審判、調解、執行各環節采取8項措施,為涉農案件的公正、高效處理開辟了綠色通道。

  四是完善行政審判工作機制,監督和支持依法行政。全院共審結行政一審案件33件,審查行政非訴執行案件215件。與市政府法制部門合力推進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有關經驗被《江蘇法制報》頭版頭條報道。主動走訪行政機關,為工商、交通、稅務、城管、衛生等行政執法人員講解行政法律實務10余次,促進執法水平的提高。

  三、堅持“為民司法”宗旨,落實便民利民舉措,依法保護群眾合法權益成效顯著

  一年來,我院在深入推進司法為民工作中,立足審判職能,創新服務舉措,切實落實“三個多”工作思路:多用法律服務為當事人提供優質的司法環境;多用調解、協調方式處理糾紛、衡平利益,讓老百姓感受到法院的情法通融、親和誠意;多用柔性手段對困難群眾以適當的司法救助。

  一是加大民生問題的司法解決力度。正確適用物權法、侵權責任法等新法律法規以及勞動法新的司法解釋,妥善處理相關案件。全年審結勞動爭議、勞務合同糾紛案件350件,解決爭議標的額500余萬元;審結雇員受害賠償和工傷事故損害賠償案件32件,賠償標的額200余萬元;妥善處理涉及房屋拆遷、土地征用的民事、行政案件18件。

  二是加大便民訴訟措施的落實力度。制定實施立案細則并向社會公示,對當事人進行訴訟指導;大力推行網上立案、巡回辦案、預約開庭、電子簽章、設立導訴員等方便當事人訴訟的措施,全年共開通車載法庭80余次,全力落實司法便民工作機制;加大簡易程序的適用力度,推行普通程序案件簡化審,提高審判效率,減輕當事人訟累,全院刑事、民事一審簡易程序適用率達84.2%。

  三是加大“執行難”問題的化解力度。大力清理執行積案,建立健全執行信息管理系統,繼續推進被執行人財產申報制度,完善執行威懾聯動機制。在“海門日報”上公布了2批次70余件執行案件中未自覺依法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名單及查詢方法,并加強與銀行、工商、房產、出入境、車輛管理等部門的信息共享與措施聯動,著力構建對拒不履行法定義務的被執行人進行全方位制裁的聯動機制。全院進入執行程序處理的案件2309件,同比下降28.7%,執結案件標的總額2.3億元,同比下降10.3%。

  四是加大司法救助的工作力度。幫助弱勢群體有效行使訴權,全院為殘疾人、因生活困難接受國家救濟等81件案件當事人共緩、減、免訴訟費10余萬元。按照《執行救助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積極爭取執行救助專項資金,對符合條件的申請執行人及時進行救助,全年共發放執行救助款4.5萬元,化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等執行難案288件。

  四、堅持“科學發展”目標,爭創全國優秀法院,法官隊伍職業素養得到明顯提升

  一年來,我院以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為主線,大力加強法院隊伍建設。堅持在推進學習型黨組織建設中創先爭優,在提升審判執行工作水平上創先爭優,在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上創先爭優。通過強班子做表率,強素質爭先進,強監督保純潔,進一步提高隊伍整體素質和戰斗力。

  一是推進司法改革。深化法官培養制度改革,在全院范圍內開展老法官“傳幫帶”新法官的“薪火相傳”活動。全面落實審判公開制度,各類案件除依法不公開審理的外,全部公開開庭審理;公開委托鑒定操作程序,委托機構一律通過搖號隨機確定,在庭審中引入對鑒定結論的公開質證、認證程序;開展“庭審大評議”活動,在全院選擇23例典型案件,邀請人大領導、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各界群眾235人視察、旁聽庭審并進行評議。經評議反饋,庭審總平均滿意率達99.6%。

  二是推進司法規范化建設。切實強化向審判管理要質效的理念,以審判管理促進審判質效的提高,促進司法規范化建設的深入開展。建立案件流程管理機制。對立案、開庭、裁判、送達等全過程進行跟蹤監督和管理,實行立案權、審判權與執行權的相互分離、相互制約。強化院長、庭長審判監督管理職責。初步形成以審判管理辦公室為主導,院長、庭長等各層面審判管理主體積極參與、人人有責的多層次、綜合性大審判管理工作格局。推行審判質量效率指標統計分析制度。將定性分析與定量測定有機結合,逐月分析,季度點評,動態反映審判運行態勢,為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三是推進法院隊伍建設。切實加強隊伍建設,在作風紀律上突出“正”字,做到作風正派;在為民服務上突出“誠”字,做到一心為民;在審判和其他各項工作中突出“實”字,做到工作扎實;在管理上突出“嚴”字,做到嚴格審判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通過開展一系列學習活動,有效提高了干警的思想覺悟,強化了法官職業道德意識,確立了正確的價值取向和價值追求。把學習貫徹《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和《法官行為規范》作為隊伍建設的重要內容,滲透到審判工作和法院的各項工作當中,不斷提高干警職業道德意識和水平。

  四是推進黨風廉政建設。把干部作風和制度落實情況納入廉政責任狀,逐級狠抓落實。組織兼職廉政監察員對“窗口”部門開展明查暗訪、與法官對話、觀摩評議庭審等活動,認真聽取和采納兼職廉政監察員關于提升隊伍素質的意見和建議26條。嚴格執行“五個嚴禁”和《人民法官處分條例》等審判紀律和制度,規范法官與當事人、律師的關系,預防違法違紀問題的發生。

  各位代表:一年來,我院審判質效有了新突破,各項指標綜合排名已經連續三年位居南通市基層法院“第一方陣”;司法管理水平有了新提高,在今年的全國法院院長會議上,我院作為唯一發言的基層法院代表,專門向大會作了“構建法院'三大管理'工作平臺”的經驗介紹;法官隊伍素質有了新提升,近年來,法官序列的書記員司法考試通過率100%;人民法庭工作有了新典型,三廠法庭于今年被省高級人民法院評為“全省優秀人民法庭”、“涉訴矛盾化解工作先進集體”。全省人民法庭工作現場會于12月7日在海門召開,全面展示了我院良好的工作質態。成績的取得,離不開黨委、人大、政府、政協以及社會各界的領導、監督、支持和關心。市領導多次深入法院指導工作,各位代表就進一步加強審判管理、提高法官素質等方面提出了許多誠懇的意見建議,幫助法院解決了許多困難。在此,我代表市法院,向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謝和崇高的敬意!

  與形勢任務的要求相比,全院工作還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司法為民和公平正義的意識有待提高。當前,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的期待和關注度越來越高,案件處理的難度越來越大,審判工作不但要保障海門經濟社會的整體發展,還要充分保障當事人的個體權益,既要實現公正高效的法律效果,還要追求案結事了的社會效果。面對新形勢,審判隊伍的為民意識、公正意識、在公開透明環境下嚴格依法辦案的意識都需要進一步增強。二是審判管理有待加強。在案件數量激增、工作標準越來越高的情況下,法院審判質量管理、考核指標、激勵機制都有待改進和加強。三是司法能力有待提高。近年來審判隊伍出現了高學歷、年輕化現象,盡管法律專業素質有了較大提高,但準確適用法律、妥善化解社會矛盾的能力有待增強,年輕法官的培養需要一個較長的過程。四是工作機制有待完善。在化解社會矛盾方面,訴訟調解與非訴調解的銜接機制有待健全;在執行工作上,法院與有關部門的聯動機制需要繼續完善;對涉訴信訪的困難群眾,司法保護與社會救助有機結合的工作機制尚未建立。對這些問題,我們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認真加以解決。

  各位代表,2011年我院工作的總體思路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全國、省市政法工作會議精神,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扎實抓好化解涉訴糾紛、促進社會管理創新、強化公正廉潔司法三項重點工作,努力實現“服務大局有新作為,化解涉訴糾紛有新業績、促進社會管理創新有新舉措、公正廉潔司法有新成效”的工作目標,奮力開創法院工作科學發展新局面。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到依法司法與能動司法并重,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一是著力加強重點案件審理。抓好公司清算、破產重組等大要案的審判工作,全力做好財產保全、證據調查、穩定職工和債權人情緒等工作,防止債務企業轉移有效資產引發群體性信訪事件,力爭取得推動破產企業重生、維護職工權益、保障社會穩定三效合一的良好效果。

  二是著力加強產業升級、城市轉型司法保障力度。重點加大對我市新興產業、傳統優勢產業、重點產業等相關特色產業的司法扶持力度;切實加強環境保護審判工作,深入研究環保民事訴訟制度,不斷推動“生態型”城市建設。

  三是著力加強服務經濟發展長效機制建設。進一步加強風險預警和防范工作,對因宏觀經濟形勢變化引發的涉企、涉眾、涉農、涉府案件的審理情況以及影響經濟發展的突出問題,及時向黨委、政府和上級法院報告,確保得到妥善解決。

  四是著力加強市場經濟秩序規范工作。加大對教育、醫療、金融理財等熱點市場消費者權益的司法保護力度,規范市場消費秩序;妥善處理企業治理矛盾引發的股東權、產權轉讓糾紛,規范產權交易市場秩序。

  二、做到治標與治本并重,更好地化解涉訴糾紛

  一是進一步強化人民法庭的前沿陣地作用。積極籌建城區法庭。將全院50%的審判力量派往基層,70%以上的糾紛化解在基層。法庭審判工作力爭做到繁出精品,簡出效率,在打造精品案例、精品法律文書上求突破。

  二是進一步強化訴前調解工作力度。在已建的四個法庭全面推進訴調對接,加強對人民調解的指導和司法確認工作,增強人民調解的權威性,提高訴前化解成功率。

  三是進一步強化調解案件的督促履行。全力壓降調解進入執行程序的比例。

  四是進一步強化群體性涉訴糾紛的預防和化解。建立健全群體性涉訴事件預防機制,在審判過程的各個環節,及時發現可能存在群體性涉訴事件的苗頭,及時采取預防措施,堅決防止影響社會穩定事件的發生。

  三、做到立足審判與拓寬服務并重,更好地促進社會管理創新

  一是積極促進依法行政。以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為抓手,加強與黨委政府的溝通聯系,推動行政爭議的綜合協調機制建設,促進法治政府建設水平的提升,服務全市經濟發展大局。

  二是積極維護社會穩定。堅持嚴打方針不動搖,依法加大對黑惡勢力犯罪、嚴重暴力犯罪、多發性侵財犯罪的懲治力度,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進一步加強職務犯罪案件審判工作。

  三是積極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大力推進“和諧海門”共建管理,依法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和社會治安專項治理工作,充分發揮司法審判的保障和促進作用。

  四是積極調研社會生活中的苗頭性、普遍性問題。抓住黨委政府關心的重點問題、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影響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民生問題,從司法實踐角度進行認真的調研分析,并提出契合實際的解決對策,發揮司法的引導功能。

  四、做到教育與監督管理并重,更好地加強法院隊伍建設

  一是在司法能力建設上下功夫。加強對青年法官的能力培養和業務培訓,切實提高青年法官的綜合能力,以“職業導師制”為平臺,充分發揮資深法官“傳、幫、帶”作用。

  二是在班子建設和后備干部隊伍建設上下功夫。大力加強班子建設,培養院庭級后備干部梯隊;完善培訓體系建設,建立專家型、復合型法官人才庫。

  三是在文化建設上下功夫。加強法院文化建設,培育核心價值文化;恪守“崇尚法治理念,追求平等正義”院訓,培育行為文化。

  四是在加強公正廉潔執法上下功夫。建立科學的公正廉潔執法工作考評機制,將考核結果與評先評優、晉級晉職結合起來。打造公正廉潔執法典型,加大宣傳力度,樹立執法為民、公正廉潔的法院形象。

  各位代表:市法院將在市委的領導、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下,增強維護海門社會穩定的緊迫感,增強人民法官為人民的責任感,增強維護公平正義的使命感,切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為建設“基本現代化新海門”做出更大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