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合同申請仲裁 提起訴訟被駁回
作者:符向軍 發布時間:2008-01-08 瀏覽次數:1144
2007年3月張某聘用的駕駛員在京滬高速
法院審理認為,原告提起訴訟,應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條件,并不得違反法律的特殊規定。原告在被告處投保了機動車綜合險,雙方在保險單上明確約定了如雙方發生爭議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該約定合法有效。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第(四)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仲裁法》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裁定駁回原告張某的起訴。
2007年3月張某聘用的駕駛員在京滬高速
法院審理認為,原告提起訴訟,應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條件,并不得違反法律的特殊規定。原告在被告處投保了機動車綜合險,雙方在保險單上明確約定了如雙方發生爭議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該約定合法有效。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第(四)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仲裁法》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裁定駁回原告張某的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