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引入精益管理戰略的思考
作者:王勇 發布時間:2011-11-29 瀏覽次數:504
隨著經濟全球化發展,企業生產和管理的理論方法不斷進化,精益管理于上世紀90年代應運而生,近20年的實踐證明,企業實施精益管理,能有效配置和合理使用企業資源,最大限度地獲取經濟效益。而管理是相通的,因此筆者認為,將企業中先進的管理思想與人民法院的管理實際相結合, 必將成為法院提升司法審判管理、政務管理、人事管理水平的一條有效途徑。本文擬就在法院管理中引入精益管理戰略的問題做粗略分析和探討。
一、 什么是精益管理
(一)精益管理的起源和發展
精益管理源于精益生產。精益生產(LP—Lean Production)是美國麻省理工學院教授詹姆斯.P.沃麥克等專家通過“國際汽車計劃(IMVP)”對全世界17個國家90多個汽車制造廠的調查和對比分析,認為日本豐田汽車公司的生產方式是最適用于現代制造企業的一種生產組織管理方式。精益管理由最初的在生產系統的管理實踐成功,已經逐步延伸到企業的各項管理業務,也由最初的具體業務管理方法,上升為戰略管理理念。
(二)精益管理的主要內容
精益管理的本質是以人的精益為本是基石,精益求精是管理追求的目標,杜絕消耗資源但不創造價值的活動,以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為主旋律。概括地說,精益管理的核心理念就是最小資源投入,最低的消耗,并以最快的速度,創造出盡可能多的價值,為顧客提供新產品和及時的服務,從而獲取最大的效益。精益管理的主要內容至少包括:
1、對浪費的定義和深惡痛絕的態度:浪費被定義為消耗資源但不創造價值的活動。在企業經營活動中普遍存在著如溝通障礙、架構僵化、方向沖突、錯誤工具、斷層、無用信息、等候、知識廢棄、過早設置、人力資源和勞動技能等各種形式的浪費。
2、精益企業文化:站在顧客的立場審視企業活動,力求提高價值流效率;勞資雙方的和衷共濟,企業內部建立真正的團隊;員工熱情追求完美,持續改善、精益求精的理念貫徹到每個人的頭腦里。
3、準時制(JIT)的運作:在適當的時間適當的地點提供適當數量的產品或服務,并且用最少的資源。做到動如脫兔,靜如處子。按顧客的需要適時提供適量產品和服務,不早不晚剛剛好。企業的流程標準而不僵化,內部流程可因市場變化而更改,對市場的反應更為靈敏和快速。
4、企業流程的自動化:企業運營機制被設計成能自動識別異常,提示異常,必要時中止操作。特別是在各種重大決策流程,如企業戰略、運營體系的調整和設置過程,從一種制衡的角度應該包括風險評估和防范體系以及應急計劃和措施。
5、防呆體系:各種操作、流程、體系能有效防止各類容易發生的低級錯誤,降低各類質量事故和安全事故。
6、企業運作體現“拉動”思想:企業以市場的反應和顧客的需求為導向,企業內部建立對市場需求的快速反應和拉動機制。企業的發展和運作不是以行政命令作為特色,而是更關注人性化管理,用一種“引導”而不是“推動”的方式帶領全體員工正確的發展方向前進。
(三)精益管理的四大特征
1、精益管理是一種最求盡善盡美的態度。精益管理追求的是無缺點、無浪費、準時反饋等極限目標。推行精益管理即本著持續改進的態度,讓精益管理理念融入到各個環節和活動中,努力實現自覺更新,相互協調。
2、精益管理是一個過程。精益管理要求全體員工團結一致,群策群力,進行永無止境的工作追求,持之以恒地執行精益管理制度,循序漸進地進行改革與創新,從而提高組織的綜合競爭力。
3、精益管理強調以人為本。人的因素貫穿于整個精益管理全過程。組織形成集思廣益、集智求真、實事求是、精益求精的管理氛圍,使全體員工和睦相處、精誠合作、群策群力、精益求精。
4、精益管理以客戶需求為中心。為客戶提供優質高效服務,讓客戶滿意是管理活動的驅動力,是價值流的出發點,也是實現組織價值的途徑。
5、精益管理注重全面質量管理。精益管理強調質量是生產出來而非檢驗出來的,因此精益管理注重培養每位員工的質量意識,在每一道工序時刻注意質量的檢測和控制,保證及時發現和糾正質量問題。
二、法院引入精益管理的可行性分析
(一)精益管理符合司法權的根本要求
司法的公正和效率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線。而司法工作及其結果,同任何其他人類的產品、服務一樣,也有產品質量和效率問題。同時司法作為一種國家管理活動的產品,具有很明顯的精神產品的特征,即審判質量和效率比之企業組織的產品和服務,受人為因素的影響要大得多,因而審判質量和效率的管理控制比之物質產品,要復雜的多。因此借鑒精益管理理念,引入到人民法院審判活動的管理中來,是確保實現“公正與效率”的明智之舉。
(二)精益管理完全可以被法院管理所接受
1、精益管理有利于節約司法成本,提高審判效率。精益管理著力消除的消除各種形式的浪費(如溝通障礙、架構僵化、方向沖突、錯誤工具、斷層、無用信息、等候、知識廢棄、過早設置、人力資源和勞動技能等)在企業經營管理中存在,在法院運作管理中亦大量存在。而消除浪費行為可以大幅度提高司法效率,節約有限的司法成本。
2、精益管理有利于提高審判質量。精益管理強調質量是生產出來而非檢驗出來的。而現在法院對于質量管理的途徑是審判監督,而審判監督相對偏重于對事中的審限控制和事后質量控制,但對過程中的質量控制較少,而對于個案的質量恰恰是源于審理過程。而精益管理強調通過培養員工的質量意識,時刻注意質量的檢測和控制,保證及時發現和糾正質量問題,正是解決這一問題的好方法。
3、精益文化理念與法院文化理念相契合,能為法院文化注入了新的元素。如其所倡導的以客戶需求為中心,站在顧客的立場審視企業活動。而人民法院要實現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題,亦要法院站在人民群眾和經濟社會的立場審視審判活動的優劣,和改進工作的方向。“追求完美,持續改善、精益求精的理念”與法院管理的方向所追求的,有助于我們找準工作中的不足,逐步完善管理方式,
4、“拉動”思想為法院管理注入活力。長時間以來,法院的發展和運作主要靠行政命令,這一模式的不足之處即缺乏內在創新的動力,工作只能靠推動。而只有引入“拉動”思想,即以社會經濟發展的變化和人民對司法的需求為導向,引導干警的變被動接受,為主動思考,主動行動,推動法院工作跨越式發展。
5、準時制(JIT)的運作機制、流程的自動化、防呆體系等一系列工具,對我們建立和重新梳理完善各項流程操作、流程、體系均有極大的指導意義。
(三)符合司法改革的方向
當前,從立法、司法實踐以及法學理論界對于司法改革的關注盡管角度和層面不同,但有一點是一致的,那就是應確保在低成本下實現司法公正,換言之,就是以最小的經濟成本換取最大的司法公正。在司法審判管理、政務管理、人事管理引入精益管理理論,與司法改革的要求是一致的。
三、推行精益管理的主要策略
(一)確定對象需求,找準改進目標
精益思想的核心是價值, 價值是由生產者創造的, 而價值的評判者和承認者卻是顧客, 為顧客創造價值是精益思想追求的目標。一是從內部來看,法院的核心工作是審判、執行,從某種意義上說應是其他工作的被服務對象和評判者,因此其他業務工作的價值體現為對審判、執行的服務支持效果。二是從外部微觀層面來看,審判、執行所涉及的個案當事方應是法院服務的對象,因此案件質量評價、具體業務流程完善方向應在法律允許的前提下,從為當事方創造價值的大小,實現公平正義的程度的角度去著眼。三是從整個社會經濟發展的層面來看,法院整體工作的提高及改進完善方向,應從為當地社會創造價值,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去考慮。
(二)優化管理流程, 提高機關效能
精益思想的關鍵是流程, 識別創造價值的流程是精益思想的基本原則。法院管理工作都是通過一系列相互關聯的業務流程完成的, 保證審判、執行及其他輔助流程的暢通性和快捷性是提高機關效能的關鍵所在。運用精益思想, 對低效的流程進行優化和改進, 最大限度地消除流程中存在的等待、重復、核準、往返傳送、相互推諉等不創造價值的環節和紕漏,以便提高機關效能工作績效, 保證管理流程呈現良好的運行狀態。
(三)完善管理制度, 規范管理過程
精益思想強調要讓創造價值的活動無等待、無迂回、無中斷地連續流動。因此, 建立一套涵蓋全過程可操作性強的標準化管理制度是管理流程順暢運轉的前提和保障。首先,應對我院目前已有的管理規定、工作流程進行梳理和檢討,查找規定、流程中疏漏、不完備之處查缺補漏,最終目標是形成標準化的管理體系。其次,建立每一個崗位相配套的操作要求和責任書, 確保每個崗位的職責和權限明確分配與真正落實。
(四)追求盡善盡美, 堅持不斷改進
打造高效審執管理模式, 樹立質量管理形象, 應該成為法院進行管理改革和創新的重要舉措。因此, 應把精益思想中的質量源自于每一道工序的理念貫穿于審執工作的全過程, 使審判執行活動的每一個環節及其接口都處于受控狀態, 找出過程中那些阻礙質量目標達成的不良因素, 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 同時應完善案件質量管理體系, 利用案件質量評價機制、激勵機制以及約束機制, 定期進行自我審視, 及時研究出現的新情況, 解決出現的新問題, 以追求審判人員培養質量和案件質量的最優化。
四、法院導入精益管理的基本步驟
(一)樹立精益管理意識
要推行一個全新的管理模式,首先需要觀念革新。其次需要普及精益管理知識。第三要把精益管理理念扎根于每一個干警心中,推動精益管理不是領導的事,也不是個別科室的事,需要全院干警共同參與。
(二)對照精益管理理論找不足
對照精益管理理論深入剖析審判、政務、人事、黨建廉政等管理工作中不足之處。思考需要從哪些方面、采取哪些措施進行改進甚至變革,從而達到低成本、高效率的目的。
(三)逐步推進,重點突破,分布實施
精益管理不是企業管理活動的全部,它應與企業的其它管理活動相協調,同時,不同行業不同企業的客觀環境不一樣,企業管理適宜方法也不一致。對于法院來說也是如此,因此需要我們找準屬于自己的“精益原則”,這才真正得到了精益管理的精髓。實行之初的重點建議放在審判、執行流程過程中的梳理,利用價值流理論,改進其中的不足之處。
(四)持續改進
目前,精益管理體系在法院系統沒有運用的案例,是一個全新的課題,需要我們摸著石頭過河,不斷調整以適應新形勢、新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