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屈”的老賴
作者:吳海燕 周大韋 發布時間:2011-11-29 瀏覽次數:1097
劉某在調解書生效四年后仍然拒絕履行自己的給付義務,且自覺有理走遍天下,經執行人員數次說服做工作并在準備采取拘留的強制措施時,此老賴終于將拖欠了四年的飼料款還給了申請人王某,一起曠日持久的執行案件終于落下帷幕。
劉某在六年前創辦了養雞場,那時規模還不大,與提供飼料的貨主王某常有生意往來,彼此都比較信任,可好景不長,王某發現以往定期結賬的劉某再也不講信用了,經幾次上門催要貨款無果后,王某只好將劉某告上法院,面對自己經手簽字的收到飼料的收條,劉某在律師和法官的共同勸解下同意與王某調解結案,分期支付貨款41000元。
案件到了運行時間,法院多次送達傳票并親自登門做工作,任憑執行法官如何語重心長,劉某就是一分錢不肯掏。在時隔幾年執行毫無進展的情況下,執行法官決定再召集王某和劉某進行一次談話,再做最后一次努力。
在談話中,當得知法院已對妻子的銀行賬戶上的15000元進行凍結時,老賴劉某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當即拍桌子并對法官大吼大叫,他說不給錢是因為當初自己的雞吃了王某提供的飼料一次性死了500只,對自己的損失很大,只要王某先賠償自己的500只雞,他立即就能將剩下的欠款兌現。
當被執行人員告知其與王某之間的欠款已被法律文書所確認,并且即使劉某自己當初雞場蛋雞大面積死亡真的是因為王某所提供的飼料所致,劉某也需提供證據另行訴訟時,劉某還是不愿意給付欠款,并覺得自己委屈的很,只強調說自己反正有理但就是不愿意訴訟,更令人唏噓不已的是,劉某還提出了這500只雞要是到了如今通過雞生蛋、蛋生雞肯定已經值十幾萬了,他甚至提出了要求王某給付數次登門要錢對他老母親造成的精神損失費8000元。
面對被執行人的無理取鬧,執行人員耐心勸說一直持續到中午12點,在仍無任何進展后,執行長決定對老賴劉某采取拘留措施,并拿出了拘留決定書和手銬,準備將其送進看守所,看到執行人員如此強硬手段時,劉某終于妥協了,他低著頭說愿意給付拖欠的飼料款,執行人員現在就可以跟隨他去家里取錢。
六年的陳年老案終于執行結束,執行人員都長長的舒了一口氣,在強調辦案社會效果、講求社會和諧的今天,面對一些老賴,法院需采取強硬手段時必須堅決采取,這樣才能保護更多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司法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