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院按照省高院的統一部署要求,全面履行司法職能,扎實推進三項重點工作。全年共受理各類案件7812件,辦結7849件(含舊存)。整體工作在全市由2009年的第7名躍升為第4名,被鹽城市委、市政府表彰為“全市先進政法單位”,并先后被評為“全省法院清理執行積案工作先進集體”、“全省法院司法調研工作先進集體”和“全省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先進集體”。化解涉執信訪經驗在全國執行申訴信訪現場會上進行了交流。人民法庭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經驗做法得到省高院公丕祥院長和鹽城市委趙鵬書記的充分肯定。

 

2011年,我院將認真貫徹落實全省法院院長會議精神,全力做好“三項服務”,致力打造“三大亮點”,努力實現“三個突破”,著力加強“三大建設”,全力爭創全省優秀人民法院。

 

一、注重履行職責,全力做好“三項服務”

 

緊緊圍繞縣委十二屆六次全會提出的“十二五”時期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目標,切實擔當起服務大局這一重大政治責任。一是服務好縣域經濟發展。認真研究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對司法審判工作提出的新任務新要求,及時調整司法應對措施,妥善審理好各類經濟糾紛。主動適應取消行政強拆后的司法對接工作,充分運用司法手段,全力服務好全縣拆遷改造工作。積極投身項目“投產達效年”活動,全力協助國土部門做好違規土地的清理工作。強化金融案件的審理和執行,切實優化縣域金融生態環境。妥善審理企業破產和公司強制清算等案件,促進生產要素的有效配置。深入開展“法企同行、共促發展”活動,對涉及我縣重點工程項目建設和重點企業的案件,做到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二是服務好“平安建湖”建設。敏銳掌握縣域社會治安形勢,積極配合公安、檢察部門,依法加大對黑惡勢力犯罪、嚴重暴力犯罪、多發性侵財犯罪、涉眾型經濟犯罪的打擊力度,鞏固我縣嚴打整治的成果,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探索建立犯罪人員的犯罪登記制度,完善對有犯罪前科、累犯、再犯等犯罪人員的依法從嚴懲處機制。堅持寬嚴相濟,對具有法定從輕、減輕處罰情節的,依法從寬處理。嚴格執行刑事證據規則和量刑規則,確保刑事案件辦案質量。三是服務好“和諧建湖”建設。依法妥善審理好勞動就業、社會保險、教育、醫療、住房、消費等涉及民生的案件,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以減少增量為目標,以壓降存量為重點,切實做好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充分發揮訴訟調解的優勢,做到民事案件多調解、行政案件多協調、執行案件多和解,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不和諧因素。繼續組織開展集中處理涉訴信訪專項活動,逐案建立臺帳,責任落實到人,不等、不拖、不哄、不推,力爭問題不解決不放過,矛盾不化解不放過,當事人不息訪不放過。

 

二、注重創新創優,致力打造“三大亮點”

 

堅持繼承創新,積極開拓進取,以更高的定位、更高的標準、更高的要求,鞏固發展我院的優勢項目。一是打造和諧共建亮點。認真總結我院人民法庭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經驗做法,不斷拓展和諧共建的新領域,探索和諧共建的新途徑。在立案、審理、執行、信訪等各個環節,對涉訴矛盾糾紛影響社會穩定的潛在風險進行先期預測、先期研判,為涉訴矛盾糾紛的源頭治理和根本化解提供決策依據。緊密結合司法實踐,密切關注司法審判領域中所反映出的有關經濟發展、社會穩定、社會管理體制、公共政策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找出癥結,預測趨勢,提出建議。二是打造執行工作亮點。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創新工作方法,提高執行案件實際執結率,確保我院執行工作繼續處于全市領先位置,全力爭創全省“無執行積案先進集體”。抓住我院化解涉執信訪經驗被列入全省法院今年36項審判經驗總結項目之一的有利契機,切實改進執行作風,規范執行行為,堅決杜絕消極執行、不當執行和違法執行現象。完善法院執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統,建立與公安、工商、金融等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加強對誠信缺失人員經營活動的限制,增強執行威懾機制的實效。三是打造行政審判亮點。去年,縣委辦、政府辦聯合出臺了《關于建立重大行政爭議綜合調處機制的實施意見》,在全市產生了較大反響;我院設立全省首家國土資源巡回法庭的創新舉措,被市委政法委授予“全市政法工作創新獎”。今年,我院將在推進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工作、完善行政審判年報制度、建立重點行政案件和敏感行政案件報告、會商制度等方面有所新作為,努力使我院行政審判工作優勢更優、亮點更亮。

 

三、注重司法改革,努力實現“三個突破”

 

認真查找我院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和薄弱指標,加大司法改革力度,推進法院工作全面發展。一是在審判質效上實現新突破。著力構建院長宏觀管理、庭長微觀管理、法官自主管理、審管辦能動管理工作模式,加強審判流程節點管理,努力壓降辦案周期。組織開展“審判質量年”活動,堅持常規評查、專項評查和重點評查相結合,提高案件質量。強化錯案責任追究,凡存在差錯或違法審判責任的,按照罰當其過的原則,一律給予相應處分。繼續做好審理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和化解重大社會矛盾糾紛案件的評選,不斷提高法官化解糾紛的能力。繼續做好庭審能力的考評,進一步提高法官駕馭庭審的能力。二是在訴訟服務上實現新突破。進一步加強訴訟服務中心規范化建設,調優配強訴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在硬件和軟件上都要提檔升級,使服務環境更優、訴前調解更快、服務功能更全、內務管理更嚴。進一步健全人民法庭“一臺一站一點”的訴訟服務網絡,方便農民群眾訴訟。三是在警務保障上實現新突破。認真吸取省內外法院系統司法安全事件教訓,進一步加強警務保障工作,完善處置突發事件的應對機制。不斷強化司法警察隊伍建設,確保裝備保障配全到位、制度管理建章到位、法警技能訓練到位,全力爭創“全省法院標兵警隊”,努力把我院警務保障工作提升到一個新的水平。

 

四、注重公正司法,著力加強“三大建設”

 

以“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主題教育活動為載體,全面加強隊伍建設,不斷提升司法公信。一是加強司法作風建設。認真貫徹最高院新修訂的《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法官行為規范》和新制定的《人民法院文明用語基本規范》,樹立良好的司法職業形象。組織開展內部明查暗訪活動,重點檢查庭審是否規范、立案窗口是否便民、處理訴求是否及時、工作紀律是否嚴守、用語是否文明規范等,嚴肅處理有損法院和法官形象的人和事。二是加強人才資源建設。認真制定好干警年度教育培訓計劃,采取集中學習、專題講座、研討交流等形式,提高干警的理論業務水平。強化司法調研,積極參加上級法院組織的學術討論會征文活動。堅持開展崗位練兵活動,按照“缺什么、補什么,需什么、練什么”的要求,提高干警的崗位技能。組織開展辦案能手、調解能手、優秀書記員評比活動,進一步樹立先進典型,培養知名法官。完善定期輪崗交流制度,選拔優秀干警到人民法庭、涉訴信訪窗口鍛煉,全面提升干警綜合素質。三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重視運用法院系統違法違紀的典型案例,經常性地開展好干警的警示教育,增強干警的廉潔司法意識。不斷完善監督懲防機制,實行內外結合,加強對本院重點部門和關鍵崗位的日常監督,及時發現和糾正司法不公、司法不廉的苗頭性問題。以“零容忍”態度抓好“四個一律”、“五個嚴禁”等廉潔從警各項規定的貫徹落實,以“零違紀”的班子帶出“零違紀”的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