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心存怨恨,為報復他人,竟竊走他人車子進行改裝,后用于出租營運,機關算盡進班房。1219,啟東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楊某、龔某犯盜竊罪,分別判處楊某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五千元;判處龔某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五千元。

龔某因瑣事對肖某心懷不滿,待機報復。經與楊某計議,于2004515日晚,兩人從上海至啟東市匯龍鎮南苑新村肖某家樓下,由龔某提供汽車鑰匙,楊某駕駛,將肖某停放在該處的一輛豐田大霸王轎車竊走,該車內有燈具等物品。次日凌晨,兩人將車開至上海。后楊某將該車改為蘭色,并更改了車牌號,租給他人使用。經價格鑒定,該車價值人民幣38000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楊某、龔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觸犯刑律,構成盜竊罪,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