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錦濤總書記指出:“全黨同志必須牢記,密切聯系群眾是我們黨的最大政治優勢,脫離群眾是我們黨執政后的最大危險。”人民法院作為國家審判機關,必須堅持密切聯系群眾,不斷提升司法服務能力,為科學發展“保駕護航”。

 

社會和諧穩定是科學發展的根本保證,是法院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人民法院擔負著特殊的使命,要忠于法律,服務人民群眾,是和諧社會的建設者和捍衛者。我們能不能堅持走黨的群眾路線,讓橋梁更加暢通、紐帶更加堅實,在和諧社會建設中,在推進“三項重點工作”中發揮應有的作用,是我們必須回答的時代命題和必須做好的重要工作。

 

堅持密切聯系群眾,提升司法服務能力,是黨給予我們的重托,是義不容辭的責任和光榮的使命,更是對法院能力的重大考驗。我們務必以對黨高度負責的時代急迫感,把服務打造“江蘇沿海第一區”作為落實胡錦濤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精神,始終保持同人民群眾血肉聯系,推動和諧社會建設發展的具體措施,作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運用法律賦予的資源和手段,在推進司法改革和轉變服務方式上取得新的突破。我們要充分發揮法院的職能優勢,開展“三走進”活動,開展“和諧共建”活動,開展便民巡回審判,聚集全院的智慧和力量,著力于法院破解難題、助推發展的機制創新,有效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民主政治權利、精神文化權益,讓群眾社會地位得到應有尊重,讓群眾合理訴求得到順暢表達,讓群眾在和諧家園幸福的生活,使黨“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堅定意志在司法實踐中得到充分體現,在全社會形成發展為了群眾、發展依靠群眾、發展成果由群眾共享的生動局面。

 

提升司法服務能力,最大限度的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的減少不和諧因素。我們要針對新時期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努力破解新形勢下基層法院遇到的各種難題,不斷加大法律宣傳力度,不斷加強和諧社會建設,不斷提升司法服務能力,通過提高法院的影響力和凝聚力,密切法院與群眾的血脈關系,促進黨同群眾的血肉聯系。我們要把發揮群眾工作的優勢,作為推動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經濟科學發展的動力。把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作為貫徹落實黨的群眾路線的實際行動。以讓人民群眾滿意為最高標準,堅持“公正司法、一心為民”。我們要針對群眾理想信念、道德觀念、價值觀念等方面的新特點,注重社會管理創新和服務方式創新,積極探索情、理、法相交融的司法大調解新模式,做到說話讓群眾“聽得進”,辦事讓群眾“信得過”,執法讓群眾“心里服”。加強司法核心價值體系建設,推動法院文化和法律文化大發展大繁榮,不斷提高群眾的法律素養、精神氣質和道德情操,不斷提高群眾愛黨情懷,不斷團結動員廣大群眾永遠跟黨走。

 

提升司法服務能力,保障群眾分享科學發展成果,為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堅持和諧發展,科學發展,是實現民族復興的宏偉大業。我們要擔當起法律賦予的職能,在推進社會管理創新中,認真履行法律賦予的神圣職責,做群眾權益的忠誠維護者和捍衛者,切實保障群眾的各項權益,讓科學發展成果真正惠及群眾,讓廣大群眾愛黨敬業、安居樂業。我們要始終站在和諧社會建設的第一線,當好知情者、服務者和維護者,及時解決江蘇沿海大開發中遇到的突出問題,把影響黨同群眾血肉聯系的各種矛盾糾紛,及時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決在基層,保持和發展社會和諧穩定。

 

提升司法服務能力,全心全意為群眾服務,密切黨同群眾的血肉聯系。群眾是司法的立身之本、發展之基。面向未來,我們必須清醒的認識到,法院也同樣存在著精神懈怠、脫離群眾、能力不足等方面的問題。脫離群眾是司法生存發展的最大危險。我們必須牢固樹立強烈的憂患意識,要用更加寬廣博大的胸懷,心中永遠裝著群眾,永遠裝著黨的事業,狠下功夫轉變審判工作作風,真正按照胡錦濤總書記“只有我們把群眾放在心上,群眾才會把我們放在心上;只有我們把群眾當親人,群眾才能把我們當親人”的要求,大興調查研究之風,深入到群眾中去,把司法工作扎根于群眾之中,及時掌握群眾所需、所盼、所急,永遠保持對群眾的深情厚誼,視群眾的急事難事為法院的大事,不忘記、不推諉、不拖沓,一件件抓好一件件落實,在密切黨同群眾的血肉聯系中當先鋒做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