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春節剛過,青年人劉祥(化名)回到自己的崗位上,全身心地投入工作。這個曾因聚眾斗毆被判刑的年輕人非常珍惜現在的生活。

 

    劉祥記得,半年多前,自己背負著犯罪前科四處謀生計,卻屢屢碰壁。轉機始于20106月。一天,徐州市鼓樓區法院的法官主動聯系劉祥,邀請他到法院與企業共建的“更生人”再就業幫扶基地就業。

 

    法院與企業共建再就業幫扶基地,不僅在江蘇是第一次,在全國也屬首例。基地的創建不僅給刑釋解教人員和社會閑散青少年創造了就業機會、提供了生活保障,使他們更快更好地融入社會,也為企業解決“用工荒”提供了思路。

 

    法院與企業共建再就業幫扶基地,是過去一年里江蘇各級法院延伸司法“手臂”,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社會管理創新的一個縮影。“新形勢下,積極推動社會管理創新已成為人民法院‘能動司法’的應有之義。”江蘇高院院長公丕祥如是說。

 

    延伸司法“手臂” 深化綜合治理

 

    劉祥不僅是法院與企業共建再就業幫扶基地的受益人,也是徐州鼓樓法院試行“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滅制度”的受益人。20107,包括劉祥在內的8名未成年罪犯首先嘗到了甜頭,與前科有關的犯罪事實不會在對社會公開的任何檔案中記載。這一順應世界未成年人刑事立法潮流的舉措,將有效預防和減少社會閑散青少年犯罪,有利于維護家庭和社會的穩定。

 

    為促進服刑人員改造與回歸,徐州法院還在全國率先引入假釋審前調查,建立假釋與社區矯正對接機制。新機制建立以來,徐州法院審結的假釋案件準確率為100%,無一名服刑人員因違規或再犯罪而被撤銷假釋。

 

    “徐州的實踐表明,法院在減刑假釋案件的辦理中,不僅要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還要積極延伸拓展司法職能,主動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措施,實現特殊預防和一般預防的有機統一。”江蘇高院副院長胡道才說。

 

    20104月開始,江蘇公檢法司等部門聯合在全省逐步推進減刑假釋與社區矯正對接工作。數據顯示,目前江蘇全省法院受理的假釋案件中,有社區矯正機構評估意見書的占43.92%,參加聽證的占21.75%。與此同時,在押罪犯假釋比例上升到了8%,落實了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

 

    共建和諧鄉鎮 源頭化解糾紛

 

    近兩年,在世界金融危機的大背景下,蘇州市昆山法院處理的群體性上訪事件降幅達到43%,受理的涉及周邊市鎮的各類案件也下降至536,降幅為30.9%。之所以取得這樣的成績,昆山法院的秘訣是:與鄉鎮、社區開展和諧共建。

 

    蘇州,當代中國經濟最發達的地區之一。隨著經濟的飛速發展,案多人少的矛盾、審判質效低位運行的瓶頸,一直困擾著蘇州兩級法院。

 

    經過深度調研、實踐試點,蘇州法院探索出了共建“和諧鄉鎮、和諧社區”的新路子。蘇州中院業務庭室、全市12家基層法院與轄區內的鄉鎮、街道或開發區確定和諧共建單位150多個。在和諧共建的框架下,蘇州全市法院通過信息共享、訴調對接、巡回審判、送法上門、法制宣傳等工作機制的建立和完善,及時緩解糾紛苗頭,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收獲。

 

    江蘇全省法院也積極組織法官進社區、進鄉鎮,與轄區公安派出所普遍形成“庭所共建”長效機制;廣泛動員各方面力量,寬領域、全過程、深層次地推進訴訟與社會大調解機制的有效對接。

 

    一把手主動應訴 促進依法行政

 

    2010年11月10,鹽城市鹽都區公安局局長坦然出現在被告席上,旁聽席上坐著的則是各基層派出所的法制員。這里審理的是一起不服治安行政處罰的訴訟案。

 

    “各級行政機關發生行政訴訟案件后,其負責人要積極主動地出庭應訴。”這是201012,江蘇省依法治省領導小組辦公室、省高院、省政府法制辦聯合發出的要求。事實上,在法院積極推動下,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在江蘇已逐漸成為一種常態。在南通,近年來全市行政機關一把手出庭218人次,其中包括多名縣級行政首長,被媒體稱為“南通現象”。

 

    江蘇的法官們認為,法院通過行政訴訟對合法行政行為予以維持,對違法的行政行為予以糾正,促進行政機關遵守法定程序,本身就是人民法院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渠道。

 

    為了充分發揮行政審判在促進社會管理創新中的司法能動作用,江蘇高院進一步要求在全省范圍內建立行政審判年度報告制度。根據要求,各中級法院提交的行政審判年度報告,應重點圍繞當前行政爭議熱點、焦點領域,通過行政審判視角,從服務大局、促進依法行政的高度,以統計數據、典型案例等方式分析當前行政執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改進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