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近日,如東法院審理一起離婚糾紛案,原告李某因在日本打工,卻在法庭指導下順利與被告王某離了婚。

李某與王某于1998年初經人介紹相識,同年結婚登記, 19993月生一子,婚后一度夫妻感情尚可,近幾年來雙方為瑣事經常發生矛盾。2006年李某一氣之下到日本一公司打工,此后雙方關系更加疏遠。今年10月,李某從日本打電話到如東縣人民法院,咨詢如何辦理離婚手續,顧慮從日本回國既花了路費又怕離不了婚,法院工作人員詢問王某電話號碼后,當即給王某聯系,得知王某同意離婚后,又電話告知李某,指導他到當地中國大使館辦理書面離婚方案及委托代理人手續,由大使館見證后寄給代理人,再由國內代理人到法院辦理離婚手續。

李某按法院指導由代理人起訴后,承辦法官通知被告王某到庭應訴,被告同意原告的離婚方案后,很快辦理了離婚手續, 這一起跨國離婚糾紛終于劃上了圓滿的句號,當事人雙方對此均非常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