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近日,邳州法院在審理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中,從切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出發,探索推行了堅持“三個結合”調解工作新方法。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三個結合”是:

第一,庭前調解與庭審調解相結合。庭前利用告知訴訟事宜的機會把握雙方訴訟心理,積極促成調解,在庭審中準確把握爭議焦點,有的放矢地進行調解。

第二,釋法明責與靈活調解相結合。調解時注重釋法析理,明晰責任,在此基礎上靈活運用其他調解方式,保障調解協議合法合理。

第三,調解質量與社會效果相結合。注重調解質量,保障調解協議能夠得到及時圓滿履行,同時充分考慮案件的社會效果,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