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今年以來,睢寧法院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建立、健全了以司法績效為核心的激勵機制,徹底克服以往對一個部門、一個干部的評價模糊性、隨意性,有時甚至憑個人好惡、情感作為評價尺度做法,從而無形中激勵了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學業務、比業務,樂于干事、善于干事、敢于于事。

該院堅持從全面、科學兩大原則出發,進一步完善了司法績效考評體系,將法官的政治思想素質、業務素質、審(執)結案件數、結案率、調解率、結案周期、服判息訟率、二審改判或者發回重審率、所辦案件質量、年度內被投訴次數、調研能力、民主測評等10多項指標作為司法績效考評的依據并進行量化計分,最后按照得分高低來確定司法績效的好壞;堅持認識、組織、監督三個到位,確保績效考評真正落實;堅持司法績效考評與年度考核相結合、司法績效考評與年度獎金相結合、司法績效考評與晉級相結合、司法績效考評與競爭上崗相結合,加強對司法績效考評結果的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