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記者從省高級人民法院和省婦女聯合會聯合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去年全省法院審結婚姻家庭一審案件近12萬件,同比上升2.69%,其中約31%離婚案件由“婚外戀”引發。

  省高院民一庭副庭長李亞林介紹,近年來我省婚姻家庭案件平均每年在10萬件以上,在傳統民事案件中僅次于民間借貸案件,位列第二。婚姻家庭案件標的額逐年上升,去年全省婚姻家庭案件標的額達42.20億元,同比上升8.7%。除了傳統的存款、房產、汽車、家電等有形財產之外,因知識產權、股權、債券、保險、網絡財產權益等引發的爭議也越來越多。除傳統的離婚財產糾紛外,要求確認親子關系、子女姓名糾紛、因“婚外戀”引發的情債糾紛、因未成年人監護引發的糾紛等新類型案件不斷增多。去年徐州銅山法院審結全國首例民政部門申請撤銷未成年人監護人資格案件,被載入2014年中國人權事業的進展白皮書。

  法院在審理中還發現一些新情況、新變化。如“閃婚閃離”現象有增多趨勢,約占全部離婚案件總數的14%。因“婚外戀”導致夫妻離婚的比例越來越高。據不完全統計,因“第三者”插足引發的離婚案約占全部離婚案件的31%。此外,農村外出務工人員離婚案件比例上升。法院分析發現,隨著工業化和城鎮化的不斷推進,農村外出務工人員與農村配偶長期分居生活,缺乏溝通交流,在城市出現“臨時夫妻”等現象,引發離婚增多。隨著城鎮化建設等征地拆遷項目的實施,因拆遷補償款問題引發農村離婚率呈現上升趨勢。

  省婦聯權益部部長康莉介紹,近年來家庭糾紛、家庭暴力是婦女投訴的首要問題,婚姻家庭權益類投訴一直保持在婦女投訴總數的70%左右。我省早在2010年開始探索嘗試人身安全保護裁定工作,在全國產生廣泛影響。無錫崇安法院成為最高人民法院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審理試點單位,成立“涉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合議庭”,發出全國首份“人身安全保護裁定”。揚州高郵法院對一例違反人身安全保護裁定的當事人果斷采取拘留措施,此為我省首例、全國第二例因違反人身安全保護裁定被拘留案。依據新法規定,家暴受害人可直接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目前我省法院已相繼打通相關立案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