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南長法院開展人大代表旁聽評議案件庭審活動
作者:周加亮 發布時間:2007-12-05 瀏覽次數:682
本網無錫訊:無錫南長法院為貫徹落實2007年度法治無錫建設“實事工程”項目,積極開展人大代表旁聽評議案件庭審活動,主動接受權力機關監督,增強審判工作透明度,有力地促進了司法規范化建設。
一、加強領導,確立機制。黨組把開展專項活動作為主動接受人大監督的一項重要任務列入議事日程,不斷探索和完善人大代表旁聽評議庭審工作機制,使之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成立以院長弓建明為組長的專項活動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工作,加強日常督促和檢查,及時掌握活動進展情況。通過會議動員、目標考核、評比獎勵等形式,進一步明確專項活動的重大意義,并將邀請旁聽庭審的案件指標任務細化分解到各業務庭和法庭,限期完成任務。
二、周密部署,多方協調。制訂具體實施意見,明確專項活動的評議內容、范圍和方法步驟。精心選擇各類典型案件供代表選擇旁聽評議,提前十日在法院電子公告欄和局域網上顯示開庭時間,及時協調落實庭審、評議場所、警力安排、宣傳報道等后勤保障工作,確保準備工作全部到位。及時向區人大匯報活動開展情況,積極爭取人大的支持,安排專人負責將庭審安排情況提前報送區人大,確保代表在庭審前對案件有所了解,提高評議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加強與檢察機關等部門的協調,通報有關情況,積極尋求配合。
三、開展庭審,接受評議。結合先期開展的“百案庭審旁聽評議”活動,按期開展庭審工作,邀請代表對包括庭審程序、庭審能力和庭審形象三個大方面共十二個小方面進行廣泛評議。旁聽庭審評議采取召開座談會或發放表格等多種方法進行,評議分為優秀、良好、一般、較差四個等次。人大代表對旁聽評議中發現的問題,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著眼整體、準確客觀地向法院反饋,不干涉法院對案件實體上的裁判權。人大代表對法院開展的刑事審判、民事審判、行政審判等庭審工作的滿意率均達95%以上。
四、落實整改,促進規范。對人大代表所提出的評議意見,及時分析匯總,及時落實整改,及時反饋匯報。通過開展專項活動,實現了監督者與被監督者零距離接觸,取得了顯著成效,一方面,法官通過辯法析理將庭審活動變成生動的法制宣傳課,提高了人大代表的法律素養和審議司法工作議題的質量與水平,推動了人大代表旁聽庭審由形式性觀摩向實質性評議轉變,促進了人大代表對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人大代表通過旁聽評議實現對法院審判工作的有效監督,促進了審判人員履行法律職責的能力、水平和作風大幅度提高,有效地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了憲法和法律權威,提高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