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舉行法官進農村活動
作者:劉龍 發布時間:2007-12-04 瀏覽次數:658
本網徐州訊:邳州法院本著處處體現對農村居民的司法人文關懷,體現司法服務百姓的宗旨,舉行法官進農村活動。
一是便民訴訟進農村。該院特別注重為農村弱勢群體服務,盡量拉近法院與農村的距離,對于農村低保人員等生活確實困難的當事人,要按照有關規定實行訴訟費用的減、緩、免,確保有理無錢的困難群眾打得起官司、打得贏官司。
二是巡回審判進農村。該院及所轄的人民法庭在農村設立巡回審判點,以巡回審判點為依托,開展各種便民訴訟和司法服務活動。
三是指導調解進農村。該院在新形勢新階段為了借助外部社會力量,指導社會團體和組織解決社會糾紛,進一步加強對農村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選派有豐富審判經驗的法官負責指導農村人民調解工作;積極探索建立人民調解組織、人民陪審員先行調解機制,支持人民調解組織大膽開展工作,樹立人民調解組織的威信,使人民調解發揮應有的作用;建立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真正實現“案結事了、勝敗皆服、定分止爭”的目標。
四是法制宣傳進農村。該院院根據農村建設實際需要,國家法制建設的發展狀況,結合審判活動進行法律宣傳。通過不懈努力,使農村成為法律統治的“綠洲”。
五是和諧創建進農村。該院積極參與平安農村、和諧農村創建活動,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加強農村普法教育,引導農村居民牢固樹立法制觀念,增強依法維權的能力和履行義務的意識。大力宣傳與和諧農村建設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成為了黨委、政府當好平安農村、和諧農村建設的參謀助手。
六是社會矯正進農村。該院按照最高院的有關要求,積極主動的擔負起社區矯正和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責任,努力使農村成為減少違法、遠離犯罪的一片凈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