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姚某,60歲,是睢寧縣某鎮農民,年輕時從部隊退伍,一直在該鎮的一集體采石場工作,5年前,因開山腿被砸斷,喪失了勞動能力,家庭貧寒,吃上飯就困難。姚某多次與采石場協商,也達成了協議,但因采石場生意不好,經費緊張,一直沒有能夠按照協議履行給付義務,姚某于今年7月訴訟之睢寧法院。此案開庭了兩次,并進行了多次調解,都沒有很好的結果。一方家庭生活確實困難,另一方履行義務也非常難。睢寧法院法官及時給領導回報,該案完全可以一判了之,但執行起來也是難事。為了切實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糾紛,為了農民能夠吃上飯,為了“案結事了”,該院院長決定和法官一起協調。

1130,該院院長和承辦法官一起來到了當事人的村莊及采石場了解情況,并召集當事人到鎮政府進行協調,經過院長的周旋,鎮政府主動出面,愿意實行救助,幫助姚某解決醫療保險并給與2000元救助金,作為被告的采石場方當場履行了剩余了6000元協議款。

今年以來,類似關注民生及一些大案、疑難案、信訪案等案件,該院院長親自協調、深入基層,結案9件,受到當地黨委政府和老百姓的一致贊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