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新沂法院充分發揮法院在化解社會矛盾中應起到的調節器、減壓閥作用,從提高審判質量、加大調解力度、強化執行力量等方面著手,確保案結事了,不將矛盾推向社會,以強有力的司法保障促進社會和諧。

公正判決促和諧

該院通過不斷加大對審判一線的傾斜力度,以提升隊伍整體素質作為抓手,安排專項資金用于干警培訓,提高干警業務能力。要求干警以當事人勝敗皆服為最終目標,從根本上提升案件質量。不斷加強外部監督約束機制,在干警崗位目標責任制中加強對于錯案的追究力度,以公正促和諧。

這里調解率百分之百

該院針對轄區地處交通樞紐,交通事故案件逐年上升的情況,為方便交通事故當事人訴訟,抽調干警在市交巡警大隊設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采取及時立案、及時保全、及時調處,減少案件的中間環節,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2007年以來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共受理案件114件,調解結案114件,調解率100%

化解執行難樹法院權威

執行難是法院、社會共同面對的難題,如何化解難題使當事人權益得到切實的維護是提升法院權威的根本。該院通過與公安、銀行、土地、工商、稅務等政府職能部門聯合啟動“執行威懾機制”,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由法院向銀行及政府相關單位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銀行及政府相關單位按照執行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的要求,采取限制被執行人的經營活動和行為自由,并在新聞媒體上給予曝光等措施,給被執行人造成較大的心理壓力和社會壓力,使其社會信譽受到影響,迫使其履行法律義務。參照公安機關110機制設立執行110舉報電話,快速出警,使當事人的權益得到最大化的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