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法院司法鑒定工作推出四項創新舉措
作者:王友東 張明廣 發布時間:2007-12-03 瀏覽次數:726
本網鹽城訊:根據江蘇省市法院關于對外委托鑒定、評估、拍賣工作相關規定,濱海法院近日推出四項舉措,規范司法鑒定工作。
1、統一確定案號。該院按照格式要求制定立案登記表,統一將案號定為“委鑒字”,在立案、收案、選擇機構、送檢、退卷整個流程中嚴格按照程序規定辦事。
2、制定規范表格。該院針對過去協商選擇機構的筆錄不詳細、不規范的情況,按照統一要求制定了規范的表格,使項目齊全,內容詳盡。
3、制作抽簽木盒。在隨機確定機構的方法上進行了改革,專門打制了抽簽盒,從過去的抓鬮改為乒乓球抽號選定鑒定機構。
4、紀檢監察介入。對標的較大、案件當事人爭議較大的案件隨機選擇鑒定人員時由監督人員參加,積極請紀檢監察人員介入,并明確隨機單位不得少于三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