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推出“十項承諾”方便群眾訴訟
作者:王揚 發布時間:2007-11-27 瀏覽次數:675
本網揚州訊:新沂法院近年來在實行“雙休日立案”、“電話預約立案”、“一小時速裁”“院長接待日”等便民利民措施取得良好社會效果的基礎上,又向社會公開切實方便群眾訴訟的“十項服務承諾”。內容為:
一、向社會公示全院法官照片和身份,設立“意見箱”和投訴電話,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在立案大廳、審判場所設立當事人休息區,并配備茶水、桌椅,為當事人提供優良的信訪、訴訟環境;
三、公示《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訴訟風險提示書》、《舉證通知書》等規范性文件和法律文書,引導當事人正確參加訴訟,打“明白官司”
;四、實行立案、收費、審批及時服務,符合條件的,當日立案,不符合條件的,在補正材料后及時立案;
五、繼續實行雙休日照常立案措施。對隱私案件、殘疾、年老體弱等特殊當事人的案件,實行電話預約立案,或上門立案;
六、設立專門速裁合議庭,對當事人爭議不大的民事案件,當日立案,依法速裁;
七、案件立案后即排出開庭時間、地點,開庭三日前在該院網站上和戶外公告欄上予以公布,以便當事人及時查詢和按時出庭;
八、實行巡回審判。對當事人出庭確有困難或者有其它情形的,法官直接到當事人所在地開庭,減輕當事人訴累;
九、落實司法救助資金。對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依法對其實行司法救助,準許其緩交、減交或免交訴訟費用;
十、設立信訪接待室。固定專人,每周五由院領導帶班接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