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近日的一天,我和江蘇南通中院執行局的法官們在江蘇海門某地執行一起知識產權侵權案。面對被執行人張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阻撓法院執行,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本可以拘留的,然而,法官們沒有這么做,而是態度和藹,工作和風細雨,令人難以忘懷。

此案的案由是,申請人執行人某公司設計制作一個床上花色品種,銷路不錯,被執行人仿制這一花色,制作床上用品,銷往某地,申請執行人發現后,起訴到法院。南通中院判決被執行人賠償12萬余元。判決生效后,被執行人張某未自覺履行。申請執行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記得那天是119,我和南通中院執行法官和法警一行9人前往執行。上午930分許,法官開始做被執行人張某的工作,要他依法自覺履行,承辦法官對張某說:“法院判決生效后,你應該自覺履行。”張某說:“我沒欠錢,最多付2萬元。”承辦法官說:“2萬元太少,申請人肯定不會同意的。”張某回答:“看你們法官的面子,我再加三千,多一分也不給。”法官說:“如果你與申請執行人之間達成協議,申請人說不要你出一分錢,法院沒意見。”

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轉眼已到了中午時分。任憑法官們怎么苦口婆心地勸說,張某就是聽不進去。法官們不急不躁,還是耐心地說服教育,說:“如果你實在不愿履行的話,法院就要查封你的財產。”一聽要查封財產,張某慌了神,但表面故作鎮靜地說:“你們要查封,我坐在這兒動都不動。”法官拿出查封扣押財產清單登記表說:“請張總登記簽字。”張某鐵青著臉說:“你們查封財產可以,看你們將貨怎么拉出廠門!”說完,張某快步沖出屋子,跑到大門口,將兩扇鐵門迅速關閉上鎖。法官和法警讓張某開門,張某就是不開,還一個勁兒地撒賴,聲嘶力竭地叫喊:“法官打人啦。”一時間,廠里工人馬上蜂擁而至,跟著附和,將法官們躲在廠里。法官們臨危不懼,好言相勸,讓他回到辦公室坐下來談。他抓住法官的手,張開嘴巴就咬,被法官躲開了。按說,法官和法警這時完全依法可以將張某帶走拘留,但法官依然和顏悅色:“張總,請你冷靜一點,暴力抗法對你沒有好處。”張某一邊亂喊亂叫,一邊向公安110報警。公安干警很快趕到,疏散人群,將張某帶到附近派出所。

此時,已是下午1點鐘了。法官們全然忘記了疲勞,忘記了饑渴,吃了點便飯,又耐心地做張某的工作,希望他自覺履行生效的法律文書。張某始終那句話:“我說過了,最多23,多一分也不給。”法官對張某說:“既然這樣,那就請你到中院執行局去談。”在中院執行局會議室,承辦法官和執行局黨支部書記任唯佳等又一起釋法明理。大家從法理情上做工作,一直到下午5點多鐘,終于感化了張某。張某慚愧地說:“我鬧得這么兇,法院不拘留我,真讓我感動,我一定自覺履行。”張某當即答應先交1萬,還有的分期償還。

就這樣,一樁可能引發事端的案子,在南通中院法官和諧執行中劃上了圓滿的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