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積極構建五大機制力促和諧司法文明高效
作者:徐潔 發布時間:2007-11-19 瀏覽次數:746
本網徐州訊:為進一步加強法院內外部的協調工作,創造良好的執法環境,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新沂法院積極構建四大機制力促和諧司法文明高效。一是規范審判流程管理制度。該院充分運用法院局域網,對各類案件從立案、審判到執行全程進行網上跟蹤和監督,健全案件審理的提示和預警機制,有效杜絕超審限案件和其他違法辦案的情況,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強化目標管理崗位責任制。為了體現獎優罰劣的激勵機制,該院建立目標管理崗位責任制,把工作目標、審判任務和責任落實到人,使各項工作均納入量化考核內容,起到激勵和推動作用。三是建立案件質量評估機制。該院嚴把裁判文書質量關。通過涉訴信訪渠道,認真查找審判人員在審判質量和效率方面存在的問題。通過審判委員會委員直接對案件進行深入的評查,及時發現和解決案件存在的程序和實體問題。通過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面審查,形成了一套有效的案件質量評估機制。四是建立法官業績考評機制。該院統一為審判人員建立業務檔案,作為干警晉升的參考依據。同時,實行中層干部和審判長競爭上崗選任制度,為干警的成才和進步搭建起公開、公平、公正的平臺。五是建立廉政監督機制。該院不斷完善廉政監督機制。為每一位干警建立了廉政檔案,認真落實領導干部“一崗雙責”,層層簽訂廉政責任書,切實把廉政監督工作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