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為認真貫徹省高院《關于開展重點案件息訴穩控專項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新沂法院積極采取四項措施,進一步做好相關案件息訴穩控工作,確保不發生進京赴省上訪,確保不發生有影響的重大涉訴信訪事件,努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該院黨組書記、院長梁冰全體干警都要充分認識到當前維護社會穩定的極端重要性,切實增強政治責任感和政治敏銳性,把信訪穩定工作作為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落實維護社會穩定的各項措施。特別要防止一些別有用心的人煽動不明真相群眾進京赴省集訪,確保不發生進京赴省上訪案件。

二、切實做好涉訴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該院各部門專門組織力量,集中時間,對涉訴不穩定因素進行再排查,對矛盾易激化案件以及當事人可能進京赴省上訪的案件,建立臺帳,登記造冊,逐一分析原因,逐一研究對策,逐一落實調處措施。對排查出的涉訴矛盾糾紛,凡符合法律和政策規定的,均迅速給予了解決;不符合法律和政策規定的,均耐心細致地做好思想疏導工作,并及時上報上級法院和當地黨委、政府。同時,該院在日常審判工作中,認真堅持“一手抓審判,一手抓息訴”原則,進一步加強訴訟指導、法律釋明、訴訟調解以及判后答疑等工作,有效化解當事人之間矛盾糾紛,努力實現案結事了,從源頭上預防涉訴信訪案件的發生。

三、切實做好重點涉訴信訪人員的穩控工作。該院克服厭煩、畏難、松勁的情緒,繼續深入扎實地做好重點涉訴信訪人員的再排查和梳理工作,切實做到思想認識不降低,工作力度不放松,措施落實不遲緩。對排查出來的重點涉訴信訪人員,實行分管院長包案,部門負責人具體負責,并積極采取思想疏導、依法處置等措施,切實加強教育轉化和穩控工作,確保重點人員不離視線、不脫控制。同時,切實轉變思想觀念,堅持既講法律、講程序,又講政策、講效果,積極依靠社會各方面力量,綜合運用政治的、法律的、經濟的、行政的等各種手段,盡力解決重點涉訴信訪人員反映的問題,穩定其情緒,努力打消其進京赴省上訪念頭。

四、嚴格實行信訪穩定工作責任制。嚴格實行維護穩定工作領導責任制,對涉及面廣、情況復雜、反映突出的重點、難點案件,分管院長要親自包案,明確要求,落實專人,及時化解,防止矛盾蔓延擴大。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對信訪穩定工作思想不重視、工作不得力、措施不到位的部門,予以通報批評。對導致當事人進京赴省上訪、發生群體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涉訴事件的,嚴肅追究相關部門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