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法院 “沿海工業園巡回法庭”調研沿海化工園區案件類型、成因并提出對策
作者:張明廣 發布時間:2007-11-12 瀏覽次數:1478
地處黃海之濱的江蘇省濱海縣擁有
一、大發展帶來沿海開發區司法環境的新平臺
1、全新的空間??化工園區北區
有“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最具投資價值園區”稱號的濱海經濟開發區化工園現已進駐近百家企業,已漸顯產業集聚效應,而園區北區建設也已啟動,大批外地企業準備進入北區。現在北區拆遷工作已基本完成,基礎建設正在進行之中,因此,主要矛盾集中在北區拆遷安置問題以及化工園投資環境問題上。2006年,我院就化工園違章建設拆除組織了一次規模較大的執行行動,取得了很好的社會效果。
2、糾紛易發的重大工程??與沿海開發相適應的交通基礎設施建設
近年來,我縣先行建設與沿海開發相適應的交通基礎設施,在現有路網的基礎上,啟動公路交通聯網、加密和提高工程。2006年,緊臨濱海港區的國家交通重點工程--沿海高速公路已全線貫通,今年東起濱海港口、與寧連高速相連的S327一級公路也將完工,從而實現與沿海高速、京滬高速互通。未來,已列入規劃的濱海港至鹽連鐵路專線也會開工建設。這些重大工程在實施過程中都產生了一定的糾紛,其中絕大多數經過相互協商或經民調組織予以解決,只有一小部分進入訴訟。
二、沿海工業園糾紛類型及成訟原因
自2006年以來,濱海法院共審理有關沿海開發糾紛案16件,其中,民商事案件11件,刑事案件4件,行政非訴案件1件。其主要類型有:民商事案件類型: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2、房屋拆遷合同糾紛;3、停止侵害。刑事案件4件分別是有關貪污、強迫交易犯罪、聚眾斗毆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犯罪。 行政非訴案件類型是有關違法建設案件。
由于過去濱海縣沿海地區地勢偏僻,鹽堿地不宜生長農作物,所以是名符其實的“窮鄉僻壤”,經濟落后,除種地外,主要發展經濟的方式就是進行灘涂和養殖業。自從進行沿海開發以來,這一地區的經濟形態由農業化向工業化轉變,于是,群眾的生產生活發生了徹底的改變,身份由農民轉變為市民,社會利益重新進行分配,工業化過程中矛盾驟增。具體來說,有這幾個因素:第一,原有資源由冷變熱。沿海開發使這塊無人問津、過去只有土匪出沒的土地,變成了人、財、物迅速聚集的一方“熱土”,隨著土地增值、房屋漲價等經濟熱起來,糾紛也隨之增加;第二,開發建設中易產生糾紛,包括原有承包合同的解除、拆遷征用土地、工程建設糾紛等;第三,人為原因引起糾紛。沿海開發過程中,往往領導要求開發力度大、推進速度快,效率上去了,矛盾增多了。此外,某些鄉鎮干部處理矛盾及問題水平差,易形成新矛盾。
三、濱海法院突出服務理念,主動靠前提供優質司法服務
隨著沿海開發的推進,大批臨海臨港項目落戶濱海,這將必然使大量糾紛出現。而沿海地區經濟不斷發展,外來人員的增多,貧富不均的增大,從而形成了很多社會不安定的因素,影響當地的治安狀況,這就法院工作帶來更大挑戰,根據經濟發展的形勢,濱海法院超前謀劃,成立了“沿海工業園巡回法庭”,就是要靠前提供優質的司法服務,打造優質的司法環境,從而不斷強化沿海工業園法制環境建設。
“沿海工業園巡回法庭”將實行專人定點指導辦公和合議庭每月巡回審判制度,定期、定點對園區案件進行審理,通過深入工業園區進行現場立案、調解、審理、執行的方式,及時解決園區內民事糾紛案件。根據濱海法院黨組的工作設想,巡回法庭在開展工作中,將著力在以下幾個方面取得突破,做好服務園區的工作:
1、巡回法庭審判人員務必牢固樹立司法為民思想。強化四個意識:強化大局意識,全面落實服務“沿海開發”的工作措施;強化法治意識,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服務“沿海開發”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強化司法為民意識,切實維護好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強化率先意識,全面改善和加強自身建設,提高依法服務的能力和水平。
2、巡回法庭要對沿海開發中的民商事案件著重調解。由于沿海開發導致大量社會群體利益失衡,而這些糾紛的法律規范比較滯后,無法發揮調節功能。為依法平等保護各類經濟主體權益,防止社會矛盾激化,以調解為手段平衡利益關系確實在實踐中起到非常好的效果。
3、巡回法庭要把對園區提供法律服務的工作形成制度化、常態化。對在審理涉及沿海開發案件中發現的普遍問題,要在最短時間內以司法建議的形式向相關企業、部門發出預警,提請其注意類似問題,防患于未然,進一步擴大辦案效果。
4、巡回法庭要豐富服務活動內容。與廣播電臺緊密聯系,開通沿海開發服務熱線、下崗工人維權熱線和婦女、老人、兒童維權熱線。建立送法到港區、園區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到轄區公共場所開展法律咨詢活動,走進群眾,貼近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