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妥善執結一起群體性糾紛案件
作者:程振立 丁勝利 發布時間:2007-11-12 瀏覽次數:531
本網徐州訊:當高修之從邳州法院財務室接過了8萬元的支票,心情一下子輕松了起來,“有事情,還是要找法院”。日前,邳州法院經過不懈努力,借助社會各界力量,終于妥善執結了這起涉案200余人的群體性糾紛。
2003年2月,高修之與邳州市水務局簽訂合同,承包了水務局八義集房亭河管理所轄區范圍內的河道灘地,但由于發包的灘地上存有大量的當地高橋村村民種植的樹木,致使高修之無法經營管理。在多次協商未果后,高修之將水務局告上了法庭。2004年11月,邳州法院判令水務局限期清除灘地上的樹木,交付原告使用。2005年4月,高修之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人員了解到,水務局曾組織水政執法人員進行過灘地清除,但是,引發了該村數百人到房亭河管理所和水務局吵鬧、侮辱、謾罵、毆打工作人員,甚至用自帶的鎖具將房亭河管理所大門鎖住,限制工作人員的人身自由近4小時,后又到市信訪局等部門反復糾纏。八義集鎮政府也多次協商未果。河灘上未清除的千余棵樹木為當地200多名村民多年前栽種,強行清除勢必引發集訪。
執行人員協調水務局解除承包合同,賠償高修之損失,并向原承包戶收取承包費。但由于承包費用難以收取,對高某的賠償數額雙方無法達成統一意見,雙方爭執不下,工作措施難以執行,問題遲遲無法解決。
為了徹底解決該案,執行局分管院長親自帶隊,多次向市人大匯報,請求支持。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呂金城、內司委主任王正奎專門抽出時間,積極參與案件執行,幫助協調地方政府、水務局等各方面關系。在市人大的全力支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