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為進一步推動審判工作進度,東臺法院及時查找分析審判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對院內未結案件進行評查分析,并針對存在問題,采取五項措施加強未結案件管理.

一是及時疏理四項未結案件。認真清理四項未結案件,查明未結案原因,明確責任,及時清案。

二是加強未結案件登記管理。加強管理,將未結案件的事由、辦理時間、情形消除時間,分類逐一進行登記。

三是嚴格審限中止、延長的報批手續。凡需中止的案件,由承辦人寫出書面中止事由交庭長審查后報分管院長審批,凡需延長的案件,在審限屆滿15日前必須辦理延長手續。

四是努力縮短辦案流程壓降案件審限。實現好訴訟保全和審判環節的銜接,加強對司法鑒定、評估的申請、批準、受理、鑒定機構的確定以及鑒定書、評估報告的送達等操作程序的管理,提高辦案效率,力爭壓降案件審限。

五是嚴格案件審結情況通報制度。每周一對案件質效指標進行通報,并與崗位目標掛鉤,促使承辦法官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最大限度減少未結案件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