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東臺法院緊緊圍繞黨委中心工作,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營造四種環境,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一是嚴厲打擊刑事犯罪,營造安定祥和的治安環境。該院牢固樹立“穩定壓倒一切”的思想,積極參與“平安東臺”建設和依法治市活動,堅持“嚴打”方針不動搖,穩、準、狠地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對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犯罪行為依法嚴懲,真正起到了震懾罪犯、教育群眾的作用,維護了社會治安秩序,增強了人民群眾的安全感。

二是努力調處民事糾紛,營造和諧有序的社會環境。該院堅持依法、公正審理各類民事案件,保護合法權益,制裁違法行為。強化公民的法律意識,通過依法妥善處理老人贍養、鄰里糾紛、子女扶養教育等案件,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愛幼、互敬互愛”的傳統美德,促進家庭和睦和社會穩定。加大訴訟調解力度,堅持調解為主、調判結合的原則,把調解工作貫穿于審判的全過程,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和社會不穩定因素。

三是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營造公平競爭的法治環境。該院積極參與全市開展的普法、綜合治理活動,抓住一些影響社會治安、經濟活動和社會生活的帶有普遍性的問題,采取宣傳政策法律、指導調處糾紛、協助建章立制、幫助完善合同等方法,促進企業依法經營,誠實信用。堅持審判與服務并舉,把全市重點項目作為重點服務對象,及時依法處理工程進程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在平等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同時,對涉及招商引資企業的糾紛案件,做到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審結、優先執行,為外商、外企、外資在東臺投資興業、快速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法制環境。

四是提高優質高效服務水平,營造公平正義的司法環境。該院以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和司法規范化建設活動為契機,通過提高干警政治業務素質,解決干警隊伍思想、工作、作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完善規章制度,采取整改措施,推動了司法水平的整體提高。堅持把司法為民放在突出位置,以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目標,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最大限度地支持當事人的合理訴求,最大限度地保障司法公平與正義。利用報刊、電視、網絡等多種新聞媒體,通過巡回辦案、就地開庭、以案講法等形式,深入學校、農村、企業,全方位宣傳與公民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增強公民的學法、守法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