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隨著社會經濟的騰飛,江蘇省濱海縣經濟迅猛發展,各類社會矛盾和經濟糾紛也日益增多,司法需求的加大和一些邊遠鄉鎮、經濟開發區客觀上地理位置的偏遠之間形成了矛盾,為實現司法資源的合理配置,實現法院司法與園區發展的良性互動,濱海法院繼“金融巡回法庭”之后,又成立了“沿海工業園巡回法庭”,實行專人定點指導辦公和合議庭每月巡回審判制度,定期、定點對園區案件進行審理,通過深入工業園區進行現場立案、調解、審理、執行的方式,及時解決園區內民事糾紛案件。專業“巡回法庭”的成立,必將進一步維護濱海經濟開發區沿海工業園的安全與穩定,推動和諧司法環境的建設。

近年來,濱海法院高度重視巡回審判,通過開展社會實踐和理論調研,不斷加大工作力度,取得很好的社會效果。該院在法律的框架內,明確新情況新問題,改革和完善人民法庭工作機制,規范巡回審理工作,切實解決好當前存在的問題。通過科學配置、合理利用有限的司法資源,相對集中人民法庭的人力、物力和財力,降低訴訟成本,解決人民群眾訴訟難的問題,確立群眾路線,增強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服務的自覺性,多渠道服務農村建設,從而凸顯人民法庭巡回辦案的價值取向,使審判工作所面對的現實和司法所追求的理想趨于平衡,使巡回審判工作成為人民法院繼承傳統、走向現代的最佳載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