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亭湖法院民二庭五項措施沖刺全年工作目標
作者:崔啟英 發布時間:2007-11-07 瀏覽次數: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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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努力壓降案件審理周期。庭長對中止審理、扣除審限、延長審限以及簡轉普的案件進行嚴格控制和督查,努力使全庭各類案件的結案周期有所縮短,結案數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審判質效管理步入良性循環。對審限超過3個月的案件,逐案進行排查梳理,落實責任,要求承辦人拿出具體措施、列出時間表,盡快結案。同時,要防止前清后積,邊清邊積現象的發生。
2、充分發揮合議庭職能。強化合議庭工作責任、規范合議庭工作職能,努力減少案件瑕疵、提高案件質量。一是每一位合議庭成員都積極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職責;二是合議庭成員間要相互配合、相互監督和制約,共同把好各個環節關,做到既“合”又“審”、“審”“議”結合,充分發揮合議庭的功能;三是要明確和落實合議庭成員各自的責任,案件質量出了問題,審判長、承辦人、其他合議庭成員應確實擔負起相應的責任。以責任強管理、以責任促提高。
3、大力提升案件調撤率。按照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的要求,案件能調解、協調的,多做工作,爭取調解、撤訴結案,使案件不留后遺癥。對有涉訴不穩定因素的案件,進行拉網式排查,對矛盾易激化以及當事人有可能進京赴寧的案件,建立臺賬,逐一分析原因,逐一研究對策,逐一落實調處措施,確保不出現越級上訪事件。
4、調研信息工作同步跟上。每月將審判工作中碰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編成信息報院辦公室,為領導及時掌握審判動態提供第一手的資料。對審理的有代表性的案件,編寫案例。爭取完成全年的調研信息任務。
5、堅持每周學習日制度。堅決執行院每周五下午的政治和業務學習制度,有計劃地進行新法律法規、法學基礎理論的學習。認真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全面傳達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進一步增強全庭干警司法為民的責任感。針對《物權法》施行后,在適用《擔保法》、《合同法》等法律上出現的矛盾,加強對物權法和其他法律在適用上的銜接。同時,在實踐中加強知識的積累、注重總結審判經驗,相互交流,提高化解矛盾和定紛止爭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