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濤:加強基層法院文化建設 提升法院發展軟實力
作者:唐濤 發布時間:2011-11-22 瀏覽次數:898
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提出建設“文化強國”宏偉目標,鼓舞人心、催人奮進。法院文化是社會主義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具有教育、熏陶、引導、規范、凝聚、激勵等功能,建設好法院文化,對實現“文化強國”目標,提升法院科學發展軟實力,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基層法院文化是整個法院系統文化建設中的不可分割的有機組成部分。當前,不少基層法院紛紛出臺法院文化建設意見、規劃、方案,成立領導小組和文化建設辦公室,建起了法治文化長廊、院史(榮譽)室、圖書館、法官書屋、法官論壇,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法院文化建設的熱潮已經形成,也涌現出了一批全省、全國法院文化建設先進單位。[2]但總體看,基層法院文化建設方面仍存在一些問題:如缺乏切實可行的中長期規劃、明確的發展方向和目標措施;法院文化與干警的多方面、多層次需求存在差距,干警參與的積極性不高;法院文化物質建設和文體活動豐富,但法院文化精神的總結、提煉、宣傳和展示工作不足等。
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基層法院要努力擯棄片面、陳舊、狹隘思想,牢固樹立法院文化建設是法院科學發展軟實力的觀念,教育和引導全體干警提高職業道德修養,形成共同的價值追求,全方位提升法院精神文化建設、行為文化建設、制度文化建設和物質文化建設。筆者結合實踐,認為新形勢下基層法院文化建設要努力做到以下幾點:
一、緊緊圍繞“公正、廉潔、為民”這個核心
弘揚司法核心價值觀是基層法院文化建設的核心?!肮?、廉潔、為民”的司法核心價值觀,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在司法領域的集中體現,是法院文化的精髓和靈魂。 “法院文化建設不是簡單地搞一些文體娛樂活動或者寫寫畫畫,重要的是加強法院干警的思想精神塑造,核心在于弘揚公正、廉潔、為民的司法核心價值觀(王勝俊語)?!盵3]
基層法院成立法院文化建設組織、出臺文化建設規劃、征集院訓院歌院記、編撰法院志、法官文集等工作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根據自身實際,在提煉法院精神、規范司法禮儀、營造司法氛圍、開展文體活動、完善規章制度、推進基礎建設等過程中充分體現“公正、廉潔、為民”的司法核心價值觀,深化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體現新時期基層法院人的精神風貌,提升“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水平。[4]
二、辯證把握法院文化建設中的重要關系
一是要處理好共性和個性的關系。要思考法院文化建設和其他文化建設有何異同,法院文化的本質特征是什么,在建設“文化強國”的偉業中,如何探究法院文化建設的獨特價值和實現路徑。基層法院文化建設應立足國情、立足法院文化的本質特征、立足基層法院自身條件來精心謀劃。
二是要處理好長期和短期的關系。要思考法院文化長期發展問題,如有無科學可行的中長期規劃、是否明確了發展方向和路徑、組織及經費保障是否有力等。要思考近一兩年法院文化建設的工作重點和預期取得的成效,思考如何處理文化建設中長期目標的連續性和短期工作的結果導向性之間的辯證關系。
三是要處理好局部和整體的關系。要思考法院精神文化、行為文化、制度文化及物質文化建設中的協調發展關系,注重整體有序推進法院文化建設。
四是要處理好管理和服務的關系。要思考法院文化建設中組織管理和工作推進中如何體現廣大干警的主體地位,發揮其參與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思考法院文化建設如何貼近審判、貼近干警、貼近基層,讓廣大干警在法院文化建設中綜合素質和職業形象切實得到提升,讓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在法院文化建設中得到更好地維護和發展。
五是要處理好創新創優與吸收繼承的關系。法院文化建設既不能閉門造車、固步自封,也不能不加分析、甄別地吸收繼承,對古今中外的文化尤其是法制文化要采取 “取其精華、棄其糟粕”的科學批判態度。[5]
六是要處理好內部評價和外部評價的關系。要在完善內部評價的同時,注重思考外部對法院文化建設的評價。通過法院文化建設,使廣大人民群眾對法院的機構設置和職能作用、司法程序和裁判思維、法院服務大局和司法為民所取得的成效等有更多、更深地認知,對法院的工作更加滿意。
三、有機整合法院文化建設內部外部資源
注重整合內外部資源,努力在內外部的廣泛支持參與下獲取基層法院文化建設發展合力。積極探索文化建設新機制,創新文化建設新途徑,保持基層法院文化旺盛的生命力。
一是爭取上級法院、地方黨委、人大、政府的支持。法院文化建設是一項基礎性、綜合性、長期性工作,需要上級法院、地方黨委、人大、政府的支持才能取得良好效果。法院文化建設過程中,要積極邀請上級法院指導工作,邀請地方黨委、人大、政府、政協領導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視察法院,就法院文化建設中的經費保障、長期規劃和近期目標等問題進行匯報交流,爭取理解和支持。
二是爭取全院干警的支持。法院文化建設,黨組重視固然重要,但離不開全院干警的支持。在基層法院文化建設中要突出干警的主體地位,充分發揚民主。在大樓建設方案討論、園林綠化、院訓院歌征求等工作中,通過局域網、座談會、征文等多種形式充分征求廣大干警意見。
三是爭取社會各界支持。在基層法院文化建設過程中,加強與其他法院的文化交流,相互學習借鑒,取人所長補己所短。[6]加強與文化界人士的聯系,邀請藝術家參與法院文化建設。加強與建筑設計單位的聯系,就榮譽室、文化長廊等文化工程建設與建筑設計單位溝通,確保工程美觀、實用,富有法治文化氣息。加強與新聞媒體的聯系,推介基層法院文化建設的重要事跡和先進人物,集中展示法院良好的司法形象。
四、協調推進法院文化各項建設工作
一是精心培育法院精神文化。法院精神文化體現著法院文化的精髓和靈魂。精神文化建設是重點,也是難點,需要堅持不懈、持之以恒。要深入開展人民法院核心價值體系的研究,緊緊圍繞司法核心價值觀,結合本院優良傳統、當地特色、法院工作實際,以院訓、院歌等形式總結提煉法院精神,積極宣傳和展示法院精神文化風貌。 [7]要加強職業道德建設,確立共同行為準則,把恪守職業道德、遵循司法良知作為不可或缺的司法要素,貫穿于審執工作的全部過程和各個環節,有效防止有失公正、有悖情理、有損道德等問題的發生。要加強“學習型法院”建設,鼓勵干警參加在職學習、高層次學歷教育,組織干警參加各類教育培訓,豐富干警的知識、拓寬干警的視野。開辟“法官論壇”,評選“十佳法官”和“十佳標兵”,樹立先進典型,在全院形成“團結奮進、爭創一流”的良好局面。
二是著力塑造法院行為文化。行為文化是法院文化的關鍵環節,無論哪個層次的法院文化,最終都是通過行為來表現和實現的。通過強化法官基本職業規范和公務員行為規范,有效增進干警對日常司法禮儀、司法行為規范、公務員行為準則的內心確信、認同,確保干警在政治文明和社會道德建設方面起到模范帶頭作用。[8]可采取司法紀律作風巡查等方法,監督、引導干警遵守司法禮儀、規范司法日常行為,避免盛氣凌人、冷硬橫推等不良作風,確保干警在履行職責過程中行為規范、著裝得體、語言文明、態度平和,向公眾展示良好的司法形象。
三是致力建設法院制度文化。通過不斷健全法院制度建設,豐富和完善法院管理工作,實現以制度促進管理,以管理促進規范。將現有制度進行整合提煉,對法院各項工作、具體工作崗位,明確基本要求、主題內容、執行依據,規范職責權限、操作方法和步驟,使制度的要求轉化為每位干警的自覺行動,真正做到內化于心、外化于行。
四是全面打造法院物質文化。將法院文化建設與基層基礎建設相結合,透過物質文化建設成果展現法院整體工作與司法形象。注重優化審判辦公環境。建設符合法治理念、富有法文化內涵的審判設施,充分展現司法文明。在大樓的建筑風格上,彰顯司法機關的角色定位,突出抓好立案、信訪等文明窗口建設,努力營造便民訴訟的良好氛圍。建立榮譽室、院史陳列館、法官活動室、塑膠籃球場、網球場等文化設施,利用走廊、電子滾動屏、接待室等公用區域,精心打造“文化長廊”、懸掛、張貼法律名言、廉政警句等反映時代精神、法官風貌的各類作品,及時展示和宣傳法院文化理念和文化實踐活動。
十七屆六中全會決議深刻指出:“物質貧乏不是社會主義,精神空虛也不是社會主義。沒有社會主義文化繁榮發展,就沒有社會主義現代化?!边@對于法院文化建設同樣適用?;鶎臃ㄔ涸谟布鸩竭_標的情況下,要將重點轉移到以法院文化建設引領法院科學發展、提升法院發展軟實力這個主題上來?!奥仿湫捱h兮,吾將上下而求索”。讓我們以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引,為推動社會主義法院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貢獻自己的力量。
[2]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法院文化建設的意見》(法發[2010]31號),對新形勢下如何開展法院文化建設作出了全局性、前瞻性和指導性的規定。2010年以來最高人民法院共組織開展了兩次全國法院文化建設示范單位評比活動,。
[3]周澤民:《加強法院文化建設 弘揚司法核心價值觀--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周澤民就法院文化建設答記者問》,載中國法院網,2010年8月20日。
[4]有學者指出:能夠成為軟實力的文化一定是有魂的文化。價值是文化之魂。文化軟實力建設的重中之重即是價值體系建設。沈壯海:《文化如何成為軟實力》,載《中國教育報》2011年4月26日。
[5]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提出要“培養高度的文化自覺和文化自信”的觀點對基層法院文化建設中如何處理創新創優和繼承吸收的關系有指導意義。文化自卑和文化自負都是對法院文化的片面態度。傳統法制文化中,哪些與當代社會相適應,與現代文明相協調,應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指導加以鑒別,以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實踐加以檢驗。對國外法制文化,應采取包容開放的態度,保持文化自信,夜郎自大、自我滿足、固步自封是法院文化發展的障礙,但崇洋媚外、數典忘祖、妄自菲薄同樣不可取。
[6] 2011年8月份,我院與“全國法院文化建設示范單位”南通市港閘區法院開展法院文化交流。交流活動開拓了我們的視野,增進了法院間的情誼。交流期間,我院作《七律﹒濠河》贈送港閘區法院,該詩為南通日報刊登。
[7]我院通過院訓“明斷如晶,厚德似海”、《東海法院賦》高度提煉了我院的歷史和共有精神。
[8]伯爾曼在其名著《法律與宗教》一書中對法庭司法禮儀的價值給予高度認可,認為“法官袍服,法庭布置,尊敬的詞令這類符號應當不僅使法官本人,而其也使審判過程的所有其他參與人,實際上是整個社會都銘記不忘,肩負審判重任者必須摒棄個人癖好、個人偏見,以及先入為主的判斷。同樣,陪審員、律師、當事人、證人和參與審判的所有其他人,也因為開庭儀式,嚴格的出庭順序、誓言、致詞的形式以及表明場景的其他許多儀式而被賦予他們各自的職責。”[美] 伯爾曼:《法律與宗教》,梁治平譯,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第2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