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115,江蘇省睢寧縣人民法院立案庭、刑庭法官和民調組織一起聯手調處了一起因鄰里糾紛引發的刑事自訴案件。

今年75日,家住睢城鎮楊韓村的自訴人王某因其養的一頭羊跑到鄰居王某某家吃東西,被鄰居打了出來,于是王某和王某某發生糾紛,雙方大打出手,在打斗過程中,王某被打傷,造成肋骨骨折,其傷勢已經構成輕傷。在派出所調解無效的情況下,王某便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訴訟,要求法院追究被告人王某某故意傷害的刑事責任,并賠償醫療費、傷殘補償費等1.26萬元。

睢寧法院立案庭收到自訴材料后,經過認真仔細的審查,法官發現雙方當事人不僅是同一村莊的鄰里,而且還本家未出五伏兄弟關系。為了維護社會的穩定,避免今后出現鄰里不和的局面,該院刑庭法官與立案庭的同志一道前往楊韓村,找到該村主任兼民調主任韓某,共同做雙方當事人的調解工作,經過耐心的說服教育,被告人王某某某終于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主動向自訴人賠禮道歉,并自愿賠償自訴人醫療費、傷殘補助費等共計人民幣1萬元,自訴人王某自愿放棄其余訴訟請求,并表示諒解并愿意接受對方的賠償,雙方還明確了今后不再為此事發生新的糾紛。

經過法官和民調主任的共同努力,終于及時圓滿地解決了這起鄰里糾紛,受到當地群眾的好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