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1030,海門法院召開了全院審判質效指標分析推進會議,該院黨組書記、院長劉惠沖在會上通報了本院今年110月份審判質量效率指標數據,并以條線為單位分析點評了各業務部門當前審判執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對下一階段全院審判執行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劉惠沖院長對今后一段時期全院的審判執行工作提出了五點要求:

一是必須注重審判質效指標之間的均衡發展。在狠抓劣勢指標爭先進位的同時,注重把握好審判質量與效率的關系。遵循“質量優先、兼顧發展”的原則,站在全局的高度實現審判質效指標的均衡健康發展。

二是必須注重結案與收案之間的良性發展。在狠抓清理舊存積案工作的同時,重點清結“四項案件”。分管院長要深入第一線去抓案件的審理和執行,對未結案件的進展要跟蹤到人,力爭全年結收案比達到100%。

三是必須進一步提高民事案件調解結案率。一方面,分管院長、業務庭庭長要親自去抓調解工作,充分調動法官開展調解工作的積極性。另一方面,院里在年底考評時,對本院評選的“調解能手”,設立專項獎勵。

四是必須加強釋法析理、判后答疑工作。對疑難復雜案件,在嚴格把好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適用法律關的同時,加強釋法析理、判后答疑工作,讓當事人勝敗皆明,以減少上訴案件數,實現“案結事了”。

五是必須進一步提高執行工作質效水平。要大力加強立案、審判和執行部門之間的聯系和溝通,實現立案工作、審判工作與執行工作的協調一致,形成內部工作合力,全力提升案件執結率和執行標的額到位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