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無時限 釋凝解紛爭
作者:張金山 發布時間:2007-11-02 瀏覽次數:1289
本網南通訊:日前,如東縣人民法院岔河人民法庭調解一起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并已提出上訴的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案,并已和解執行。
本縣岔河鎮楊某與李某相距不遠,
判決后,被告出于輸了面子而提出上訴,審判人員得知情況后,電話通知被告來庭再次做解釋工作,不厭其煩宣傳法律及有關政策,被告終于轉變想法,主動與原告聯系要求和解。承辦法官以大局為重,以構建和睦社會為宗旨,以解決當事人紛爭為出發點,再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雙方終于達成和解協議,并當場履行。原告手捧現金激動不已,被告則以節省上萬元上訴費、代理費而連聲道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