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法院重視發揮人民陪審員的優勢作用
作者:政治處 發布時間:2007-11-01 瀏覽次數:566
本網徐州訊:豐縣法院十分重視發揮人民陪審員的作用,在審判過程中,廣泛地邀請人民陪審員參與審理案件,發揮其自身的專業和技能優勢。今年1-10月,全院18名人民陪審員共參與案件的審理113件,其中調解結案64件,調解率為56.63%,發揮人民陪審員了應有的作用。
人民陪審員來自社會各行各業和不同的社會群體,具有不同的專業背景、專業特長和技能。為了充分發揮他們的條件優勢,該院積極引導他們參與案件的審理和調解工作。
一是在審理民間糾紛時,邀請在農村基層組織中有調解經驗的陪審員參加,發揮他們了解社情民意的優勢,促使當事人之間消除隔閡,及時化解矛盾糾紛;二是在審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時,邀請來自學校老師、共青團和婦聯的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發揮他們了解青少年生理、心理特點的優勢,通過他們做好未成年人的庭前、庭審和庭后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犯罪;三是在審理醫患糾紛、借貸、擔保案件金融、房地產、勞動爭議案件時,邀請在醫院、金融、建工局、工會、建工局工作的人民陪審員參與,以便提供可行的專業知識幫助,協助法官解決審判中的專業性疑難問題。
廣泛地邀請人民陪審員參與審理案件并發揮其在審判當中的作用,不僅調動起人民陪審員參與審判的積極性,而且彌補了法官一些方面經驗不足的缺陷,有效提高了審判質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