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山法院定期召開債權人會議 維護債權人知情權
作者:陳浩亮 發布時間:2007-10-31 瀏覽次數:2865
本網徐州訊:日前,銅山法院連續召開進入破產程序的幾家企業的債權人會議,得到廣大債權人的普遍贊譽,大家紛紛表示,銅山法院推行的陽光破產令大家信服,即便破產清償不能實現債權,我們也沒有怨言。
為充分保護破產企業債權人利益,銅山法院從規范破產程序入手,大力推進陽光破產,率先提出 “破產工作必須要放到陽光底下”的口號。通過陽光公開,對破產清算和資產處置進行充分的監督和監管,杜絕腐敗和不公,真心實意的服務社會。
銅山法院的破產清算工作承諾做到五公開,一是堅持中介機構選任公開。把破產清算中的審計、評估、拍賣納入人民法院司法鑒定體系中來,所有的鑒定活動都由司法鑒定科隨機抽取,并將結果公示,以便利益相關者監督。二是破產企業資料公開。在清算過程中,要求清算組對債權人公開破產企業除商業秘密外的全部資料,滿足職工、債權人的知情權,可以隨時查閱企業的有關資料、債權申報材料、審計和評估報告等。四是破產企業財產變現公開。對于破產財產,能夠通過拍賣程序公開拍賣的,一律通過法院隨機選定拍賣機構。五是清算費用公開。清算組定期向債權人會議、企業職工等相關部門和人員公開清算費用,接受債權人及企業職工對清算費用開支的監督。
通過強化規范意識、責任意識,銅山法院的破產工作得到破產企業職工和債權人的理解和信任,確保了清算工作依法、順利進行,有力的維護了社會穩定。
圖為該院破產合議庭主持召開債權人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