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法院實行審委會“聽庭制”
作者:邵海林 劉尊會 發布時間:2007-10-30 瀏覽次數:598
本網徐州訊:為了實現法官庭審績效的有形化和具體化,江蘇省豐縣人民法院把提高法官駕馭、控制庭審能力作為規范庭審活動的切入點。最近,在全院組織開展了審委會“聽庭制”,有效地促進法官庭審綜合能力提高。
在庭審觀摩活動前,該院制定了《關于組織庭審觀摩實施辦法》,在各業務庭申報一個觀摩庭參加觀摩比賽的基礎上,要求每位法官必須選擇一起案件參加庭審觀摩,由15名審委會成員被分成三組,有計劃地聽庭,庭審結束后給予打分,只要在司法禮儀、庭審把握節奏、庭審用語表述、突發環節控制等12個方面出現失誤和錯誤的,法官和其所在的庭就要被扣分。給予評議打分。
實行審委會“聽庭制”后,調動審判人員提高庭審質量的自覺性,優質案件數量明顯增多。據統計,一年來,該院共組織聽庭23次,共對6件當事人反響比較強烈的案件,采取了全過程監督。在聽庭中,有11位法官因聽庭中發現問題被扣分,促進了法官庭審質量的共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