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臺法院五烈法庭創新開展巡回審判效果好
作者:丁輝 楊鵬 發布時間:2007-10-29 瀏覽次數:821
本網鹽城訊:東臺法院五烈法庭不斷創新司法為民工作機制,以巡回審判為載體,將探索“訴調對接”、建立審務指導聯絡網和回訪當事人等舉措,融入到巡回審判過程中。該庭今年以來各項工作得到較大提升,案件調解撤訴率一直在75%以上,上訴率較去年大幅下降,發改率為零。
一、擴大巡回審判范圍,增加巡回審判頻率。該庭以往主要對婚姻家庭及鄰里糾紛案件進行巡回審理。為進一步擴大審判效果,有效化解矛盾,目前該庭凡是有條件、有可能進行巡回審理的案件,一律采取巡回審理的方式。同時借巡回審理進行送法下鄉活動,發揮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有針對性地進行普法宣傳,用農民朋友易于接受的語言講解法律知識。
二、加大調解工作力度,充分發揮“訴調對接”效果。該庭始終堅持將調解工作貫穿案件審理的始終,對一些矛盾不易化解的案件,不厭其繁地反復登門,耐心做思想工作,使得這些案件得以圓滿解決。在巡回審理深入村場時,邀請當地民調干部以及其他對案件調解有一定促進作用的人員到場協助調解,并現場對民調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既促進了案件調解成功率的提高,又節約了指導民調工作的時間。
三、拓展審務指導聯絡網絡,實現法庭審務指導員與聯絡員的聯動。該庭在轄區鄉鎮的每個村場聘請1至3名審務聯絡員,同時指定法官為審務指導員與其定向聯絡。法庭既可通過這個網絡及時掌握案件的動態,又可通過審務聯絡員及時傳達法官的意見,力爭使矛盾得到及時化解。此外,審務聯絡員還發揮著為農民訴訟進行指導、引導的作用。
四、建立結案后回訪制度,及時掌握案件審理效果。該庭通過所建有的審判管理臺帳,在每次巡回審理前對當地已結案當事人名單進行梳理,利用巡回審理的機會對已結案件當事人進行回訪,了解案件的審判效果及當事人對案件處理結果的看法,并督促當事人及時按法律文書履行義務。該庭尤其注重對曾經有抵觸情緒的當事人的回訪,做到多次上門,耐心進行疏導化解,有效淡化矛盾,維護農村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