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今年以來,豐縣法院以建立健全質效監控、評估體系為突破口,以嚴格制度狠抓質效管理為著力點,在工作中,實行五化管理,促進了審判質效提高。

一是流程管理科學化。 該院進一步修改完善了《審判質量與效率管理若干規定》規定;嚴格審判流程管理,從立案、庭審、裁判、執行到文書歸檔,實行全程跟蹤監控;建立了以庭審為重心的案件審理流程管理,突出庭審功能的發揮,突出庭審中舉證認證環節,增強裁判的公正性和說服力;完善以執行聽證為中心環節的執行機制,凡對案件質量方面存在瑕疵的,一律責令發生單位和個人分析原因、限期整改,以促進審判質效提高。

二是質量管理規范化。年初,該院對《案件質量監督檢查評價辦法》進行修改完善,建立了案件質量層級標準,分為差錯案件、質量不高案件、效果不好案件和無質量問題案件四個等次,使評查要求更加系統規范。在評查中,審管辦嚴格把握標準,正確的對案件進行評價,進切實提高案件質量;完善監督體系,對被二審發回重審、改判的案件和當事人信訪案件,由審管辦認真審核評查,并向審委會匯報,確定為錯案的,按照規定對責任人追究,切實提高案件質量。

三是效率管理制度化。加強未結案件登記管理,要求各部門將未結案件的事由、辦理時間、情形消除時間進行登記;嚴格案件中止的報批,對中止的案件,由承辦人寫出書面中止事由交庭長審查后報分管院長審批備案;規定延長審限的案件必須在審限屆滿15日前辦理延長手續;加強對司法鑒定、評估以及鑒定書、評估報告的送達等操作程序的管理,提高對外委托時效;堅持每月對各業務庭的收結案情況進行通報,最大限度減少未結案件數量。

四是目標管理具體化。通過崗位目標考核將各項工作逐一細化,把審判工作分解為結案率、調解率、超審限率、錯案率、上訴率及發回重審、改判率、違法違紀率、院庭長辦案率,調研等二十余項指標,由績效考評領導小組當月確認考核結果,年度匯總綜合評定,全院進行排名,并把考核結果作為提拔任用,報功評先,兌現獎懲的重要依據,通過目標管理制度的落實,引導法官重視辦案質效實現審判質效優質化。

五是監督機制嚴密化。在法院內部,針對刑事、民事和行政三大審判工作的重點,采取了一系列完善了立案、再審和庭審、審判質量與效率監督機制的措施;針對社會各界關注的“執行難”問題,規范執行行為,加強執行監督的制度建設,完善執行投訴機制,著力強化對執行工作的監督;在外部監督上,定期向縣人大匯報審判工作情況,大案要案隨機匯報,邀請人大代表旁聽庭審,設立舉報電話,隨案給當事人發送監督卡,聘請社會監督員;同時還依法接受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確保辦案程序合法,裁判實體公正。

通過“五化”管理,該院各項質效指標明顯提升,今年110月,一審服判息訴率達到92..85%,生效判決改判率下降了4.9個百分點。未出現一起超審限案件,案件審理期限同比提高2.8天;執行期限內執行完畢的達到97.17%